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8年01月29日 16:10 | 作者:曲辰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性举措,多次作出部署,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持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这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职能从适应计划经济的那一套方式,逐步转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上来。近年来,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进,但总体上看,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仍然较多,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仍然相对薄弱。为此,必须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让政府工作的关注点和着力点转向完善宏观调控、严格市场监管,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这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必须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从体制机制上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按照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要求,必须推进政府向市场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推进政府向社会放权,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必须推进中央政府向地方和基层放权,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简政放权要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入手,改革以审批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管理体制,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事项,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事项以及社会组织可以替代的事项,凡是公民法人在法律范围内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都不应再实行或再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确实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也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做到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权责分明。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政府减少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完全大撒把、撒手不管了,而是要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使市场活而不乱。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必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一是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依靠法治推进和保障改革。二是要加强监督。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往往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必须加强监督,形成有效的外部压力。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从制度上保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深化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特别是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三是要加强问责。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政府 市场 转变 服务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