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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建言检察工作

2018年01月30日 11:09 | 作者:万李娜 马雪彧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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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巩固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

民主党派建言检察工作 

□本报记者 万李娜 见习记者 马雪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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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分别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其实,这已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年初的“例行动作”,也是健全民主协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新常态”。

为提出有“含金量”的意见建议,各民主党派中央也提前数月即开始准备,进行专门调研、专家座谈等。具体到今年这场座谈会,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负责人都提了什么意见建议?

民革中央: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惠东对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已启动的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不断扩大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有效提升司法能力,加快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智慧检务。

二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工作沟通联系。今年,民革中央将根据联合调研机制,继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商课题开展联合调研,力争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民革智慧。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民革中央做好调查研究,为民革中央参政议政提供帮助。

民盟中央: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落实改革

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司法层面重点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民盟中央副主席郑功成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司法改革。总结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经验,及时提出立法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推进改革成果的法律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进一步健全检察官政治轮训、政治督查、道德评价、入职遴选、利益回避、职业保障等制度,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和适应改革要求的检察官队伍。

三是深化诉讼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整体转隶。在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过程中,最高检应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原则性的指导意见。

五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管理监督。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

民建中央:推进检察机关公益司法保护工作

对于全国检察机关的工作,此前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带队到基层调研,民建中央副主席秦博勇结合调研的情况,对于检察工作提四点建议。

一是推进检察机关公益司法保护工作。完善公益诉讼立法以及“两高”共同出台司法解释,完善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相关程序;将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增加可能发生重大侵害危险的情形等。

二是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责任制。建立新的办案运行机制,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坚持依法授权和加强监督相结合,保证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办案咨询、考评办案管理、过错追责等规范体系。

三是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设立应当立足检察机关自身的特点,紧紧围绕跨区划管辖核心,准确把握跨行政区划的要素;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统筹推进跨区划检察院改革的相关工作。

四是检察院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议建立案件移送和处置机制制度,严格依法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民进中央:使检察官“有权可用、有权敢用”

今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表示对检察工作充满信心的同时也有以下期待。

第一,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实现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的分离。应当重视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在运行规律上的区别,在检察系统内设机构上加以区分,推进检察机关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的分离。

第二,探索司法化办案方式,构建刑事强制措施的司法化审查。未来应广泛探索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造,在不改变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职权配制的前提下,适当引入诉讼化特征,形成以检察机关为顶点,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等对抗的等角三角形机构,以听证的方式作出客观公正的强制性决定,遵循证据裁判原则。

第三,协调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矛盾,巩固改善运行机制。新一轮的改革,应当进一步理清检察机关分权的合理边界,提供检察官独立负责的权力基础,建立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使检察官“有权可用、有权敢用”。

农工党中央:牢固树立改革的主体意识

座谈会上,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曲凤宏对2018年检察工作谈三点建议。

一是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建议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改革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的前瞻性研究,对下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方法措施作出深入研究。

二是继续巩固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公益诉讼工作应切实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议检察院多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定比较严格,建议最高检和最高法加强沟通协商,联合出台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加大力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建议进一步理顺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部门负责人管理监督间的关系。建立分类科学、职责明晰、规范有序的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员额退出机制。

致公党中央:助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在这次座谈会之前,致公党中央也在党内组织了有关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大家意见,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曹鸿鸣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助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按照中央新的部署,希望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统一司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第二,切实落实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对专案的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第三,强化对民事、行政等案件监督职能,推动检察监督均衡发展。建议检察机关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从财政支持到人才培养方面充分重视,多措并举。

第四,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接待诉讼案件的工作流程,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第五,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公益诉讼试点的成果。建议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拓宽公益诉讼案件信息的反映机制的渠道;建议推广跨区域公益诉讼模式。

九三学社中央:检察机关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职责将发生变化。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表示,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是今后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对刑事案件立案及侦查的全面系统监督。检察机关应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人权保障、证据采纳、羁押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等工作全面系统开展法律监督。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保证民行案件的审判质量,既要加强法院审判内控机制建设,又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审判的法律监督。

三是认真依法履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职责。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应依法做好诉讼衔接,认真履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责,特别应依法把好证据关。

台盟中央:加大渎职犯罪查处力度

座谈会上,台盟中央副主席杨健说,我们注意到过去五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方面深化与台湾地区司法交流合作,实现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当名义互访,开展两岸司法互助;另一方面,正式颁布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为台湾投资者创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两岸司法界持续密切的合作为推进两岸同胞交流交往,维护两岸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两点建议:第一,加大渎职犯罪查处力度,保障国家权益。第二,进一步完善刑事见证人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诉讼 司法 检察机关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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