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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才是短道速滑的魅力?

2018年02月22日 15:44 | 作者:刘天放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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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昌冬奥会的短道速滑赛场,裁判便屡屡成为整场比赛的焦点。从韩天宇、武大靖、范可新到女子接力队......中国短道速滑队几乎都很难“逃脱”被判罚的命运。尤其是中国女子3000米接力的成绩被取消后,许多观众都“出离愤怒”。李琰教练眼圈泛红,范可新泪流满面……短道速滑这个小众项目以这样的方式上了热搜。(2月21日澎湃新闻)

也许,不少人对“短道速滑”还不是很了解。相对于大家熟知的“速度滑冰”,即“长道速滑”,多数人恐怕还是云里雾里。虽然短道速滑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加拿大室内冰球场,且上世纪初就在该国举行了首届全国短道速滑锦标赛,在1969年还出现了短道速滑规则,但直到1975年国际滑冰联盟成立短跑道速度滑冰技术委员会,1976年首次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尚佩思举行了国际短道速滑赛后,1981年才终于举办了世界短道速滑锦标赛。

至于短道速滑的奥运历史,更是历经坎坷,第一次在冬奥会上亮相是在1988年的卡尔加里冬奥会,当时仅作为表演项目。尽管短道速滑在1992年才成为冬奥会的正式项目,但在短道上比赛的形式早在1932年的普莱西德湖冬奥会上就出现了,当年所有速度滑冰比赛都采用了与今天短道速滑类似的形式进行,这引起了传统的欧洲人的恐慌。一些短道速滑运动员对短道竞赛的形式非常反感,他们拒绝参加这种形式的比赛,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就是5枚冬奥会金牌得主、芬兰运动员克劳斯??桑博格。

1992年国际奥委会(IOC)正式把短道速滑列为奥运会项目,但在阿尔贝维尔冬奥会上,IOC只设立了男女各一个个人和接力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500米和男女接力)。不过,短道速滑在冬奥会的第一次亮相就获得巨大成功。1994年的利勒哈默尔冬奥会上,短道速滑共设立了6个小项,即男女500米、1000米和接力。在即将举行的盐湖城冬奥会上,短道速滑所设立的小项继续增加,IOC又加设了男女1500米的比赛,使短道速滑的金牌总数达到8枚。随后,该项目得到迅速普及。

客观地讲,短道速滑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一直争议不断,这是由于该项目的特点所决定。因为短道速滑,比的不是选手的绝对速度,而是“技巧”,除了弯道、超越技术,以及跟随战术外,还有队友的掩护、伺机超越的智慧、阻挡对手的本领,等等。因此,称这项运动是“技巧”速滑也好,说它是“投机取巧”的项目也罢,都不显得为过。毕竟,这是一项“偶然性”极大的项目,不以任何选手的意志为转移,而是要靠实力、运气、裁判等。

本届冬奥会中国短道速滑队遭遇到“不公”,但我们也不是没有占便宜的时候。韩国在自己家门口作战,无论如何,哪怕是国际裁判在场,也有所倾向。以前,中国短道速滑选手也曾因为判罚有利于自己而获胜,国外选手也有吃亏的时候。

况且,中国队员也不是没有可挑剔的地方,即便是韩国队的违例更严重,但裁判的判罚是最终判罚,这就有可能导致不公。对此,中国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对“偏袒”和“判罚不一致”等问题,除了申诉外,还要在今后更加刻苦训练,掌握各种裁判的判罚特点,否则,只能吃哑巴亏。况且,短道速滑就是这个样子,不是靠绝对速度取胜。认识到了这一点,就能放平心态。短道速滑的方式,就决定了这一项目的不可预知性和不可确定性。

那么问题来了,短道速滑的魅力真在于争议太多吗?说争议太多是“魅力”,恐怕有些牵强。如果今后能像速度滑冰那样,两人一组,互不干扰,凭速度取胜,而不是相互之间的算计和阻挡等,结果就会变得更公平。而如果选择了按目前规则比赛的短道速滑,就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而认识到这些,就不至于对判罚过多纠缠了。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短道 速滑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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