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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森委员建议设立“520社会责任日”

2018年03月05日 16:09 | 作者:江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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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520”由小爱变大爱

——李惠森委员建议设立“520社会责任日”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江迪) 520(即:5月20日)因与“我爱你”谐音,近年来被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和网友作为表白日、爱的代言日、网络情人节。众多企业也选择在当日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鼓励表达爱、传播爱。“‘520’不仅可以承载个人之间的小爱,还可承载社会责任的大爱。李惠森委员建议设立‘520社会责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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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当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形成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形态,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李惠森认为,推动社会进步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公民的责任,也是企业自身的责任。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正在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大量的国企、民企、私企均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政府或行业机构搭建的平台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域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李惠森说,通过设立“520社会责任日”可以通过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开展创新型活动,鼓励企业与公众共同践行社会责任。让公众明白,对于社会责任,人人都可以参与。通过媒体对责任意识的正确舆论引导和概念诠释,公众可以更快的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对责任观念的认可。鼓励企业在社会责任日开展履责宣传及创新型体验活动,使公众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其自身生活息息相关,并养成主动获取企业履责信息的意识;组织实施人民群众关心及需要的社会责任行动。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李惠森认为,这一法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要求。建议,政府可以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内容、机制、方法等进行指导,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化发展;同时,结合企业特点给予相关政策优惠,进一步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与信心,例如:在经济层面可以争取免税、部分抵税、缓缴税;在精神层面,评选优秀社会责任企业,借助其案例宣传及良好的社会形象,持续推动及影响全社会努力践行社会责任,带动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责任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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