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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生委员:不要让“退费难”成为共享单车畅行“死结”

2018年03月09日 14:56 | 作者:顾书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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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顾书亮) 2017年,在悟空单车、町町单车、3Vbike第一批共享单车停运或破产后,第二梯队的小鸣单车、酷骑单车、小蓝单车又深陷押金困局。之后,尽管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发文要求处理共享单车押金难退问题,但是分用户仍然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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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虽然对涉及其中的每个个体金额数小,但由于涉及群体数量众多,总涉及金额数以亿计。共享单车作为新业态,在监管上尚缺乏法规明确规定。”全国政协委员韩宝生表示,共享单车押金属于消费者的钱,不能直接让商家“共享”了之,建议尽快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明确监管措施,使共享单车这一新业态的运行向着规范健康方向发展。

韩宝生指出,近年来,我国以互联网为发展平台的共享经济发展迅速,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的共享经济发展方式在各大城市落地并普及,且因其便捷、灵活而倍受公众青睐,方便了大家“最后一公里”的出行,提升了民众对分享经济的感知,也成为城市一道亮丽风景线。

“共享单车一般都要求用户通过相关手机APP缴纳99元到299元不等的押金以后才能使用。相关共享单车的经营主体都是承诺押金随时可以退还的。然而,2017年酷骑、小蓝等多家共享单车用户在申请退还押金时遭遇‘退费难’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韩宝生认为,出现“退费难”,一方面是由于共享单车押金本身定位不够清晰,用途不够规范;另一方面各地共享单车平台增长过于迅猛造成的供过于求,也为一些平台经营企业带来了压力。

“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和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对已收取押金的要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但实际操作中缺少刚性约束,执法主体亦不明确。虽然每个用户只交了300元以下的押金,然而相关共享单车的经营主体可能非法获利巨大,任其发展可能造成巨大社会危害。”韩宝生表示,共享单车领域存在着的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足、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除了对人们道德和素质的拷问,建议更应有强硬的规则限定,制定针对押金和预付金的监管办法,同时需要政府、企业和使用者共同治理,共同解决问题。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单车 共享 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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