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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太利委员:继续为中小企业减税降费

2018年03月09日 21:1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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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王慧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8年将大力简政减税减费,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对此表达了赞赏,在他看来,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减少税费负担,是事关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关键。 

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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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减免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小企业获益,税费负担有了小幅下降。但中小企业仍感到税费负担重、社保负担重。特别是一些无利或微利企业压力非常大。”孙太利表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税制结构还不完善。增值税、流转税占税收比重过大。一些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基数偏低,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纳税所得额上限偏低。

他进一步解释说,增值税2017年由四档变为三档后,在实际征管中,仍面临核算难度大、税收征管难度大等问题。再加上企业“五险一金”的负担普遍偏重,企业成本增加,个人当期收入减少,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下降。

2016年我国实行的税收“营改增”,目的是给企业减轻税负。但孙太利在企业调研中发现,对于劳动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来讲,由于企业的主要成本是人员的工资成本,而工资成本又不在抵扣范围之内,服务业营改增之前是交营业税,税率是5%,营改增之后税率是6%,税率上涨了一个百分点,又加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微乎其微,因此,该类企业的税负是上涨的。

孙太利认为,我国进入新时代,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的改革力度,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确保中小企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使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实施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为此,他建议,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将年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其月销售额由3万元,建议提高到月销售额为10万元;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深化“营改增”改革,建议增值税由现行的17%、11%和6%三挡,简化为17%和 6%二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清理对中小企业的收费。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孙太利认为政府社保部门可分级分类制定不同企业的“五险一金”缴费政策,适当降低缴费费率,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谈及备受关注的提高个税起征点时,孙太利建议将个税起征点由现在的3500元提高到5000-7000元以上。同时,他还建议把个人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家庭支出,纳入税前扣除部分。

编辑:吴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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