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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今后五年将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

2018年03月11日 17:0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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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以下为报告实录:

张德江:一是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研究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等。完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法律制度,加快民法典编纂工作,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等,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外国投资法、电子商务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修改刑事诉讼法。继续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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