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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孟勇代表:建立交通发展政府性基金制度 促进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03月11日 17:55 |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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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张春莉)“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服务性、引导性、战略性行业,财政性资金是交通投资的重要来源和基础性保障,但目前存在着资金来源规模不稳定、管理过于分散、预算粗放、使用欠规范等突出问题。”言及交通,全国人大代表翁孟勇呼吁探索建立交通发展政府性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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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翁孟勇认为,建立交通发展政府性基金制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交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翁孟勇建议,基金定位为政府性基金,根据需要,可作为引导性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多种形式的产业基金。基金分为中央和省级两级,中央层级基金主要投向中央本级交通财政事权,分担共同财政事权支出,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事权支出;省级基金主要投向省级交通财政事权,分担共同财政事权支出、适当补助市县事权支出。基金由各种交通专项税费、用于交通支出的一般性财政性资金、政府债券、政府投资收益等组成,有别于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新设税费来源性质的政府性基金,是现有资金来源组成的资金池;基金主要安排用于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债务偿还、交通转型升级战略性引导支出。为促进综合运输协调发展,可从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专门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子基金;基金坚持专项用途、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合理界定财政部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预算编制和审批、项目计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监管、绩效考核的职责分工。按照资金支出的不同性质,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强基金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为债务确定控制线和合理规模区间,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债务风险评测指标。


编辑: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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