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8全国两会专题报道>读原创 读原创

王大鸣委员:弃管小区物业管理宜“因房施策”

2018年03月11日 20:50 | 作者:吴静怡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吕东浩)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大连市委主委王大鸣长期关注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问题。她说,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和弃管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以大连为例,仅2017年就改造棚户区4000套、维修“老房子”5万平方米,解决弃管楼煤气配套等历史遗留问题2000户……

弃管小区物业

网络图片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弃管小区物业管理始终是难题。”王大鸣提出,弃管小区物业管理不宜“一刀切”,而应“因房施策”。

王大鸣表示,对于建设年代较早、难以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具备物业服务条件的老旧小区,应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提供基础服务,同时协调安排原产权单位或委托专业服务公司开展最基本的环境卫生和房屋维修等工作。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明确、基本具备物业服务条件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老旧小区,王大鸣主张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以保证专项服务。凡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绿化、保安、电梯等专业服务公司开展专项服务;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社区居委会选聘专业服务公司开展专项服务,收费标准自行协商议定。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明确、物业经营用房齐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的老旧小区,王大鸣建议由建设单位或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市场化专业服务,可以考虑由市、区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奖励、培育、鼓励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适当补贴因历史原因造成收费标准低但物业服务好、业主满意率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保障。

编辑:吴静怡

关键词: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