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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1省级检察院报告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原标题:地方两院报告观察:至少11省级检察院报告提及“防范金融风险”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对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做工作报告。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公开资料,通过梳理20余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地方两会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发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多地报告中被重点提及。
201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又是首当其冲。事实上,早在2015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就位列来年五大经济任务之一;2016年,党中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置于三大攻坚战的首位,这是党中央通过对国际国内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审时度势做出的准确研判,可以确定的是,自2018年起的今后三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时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势必成为经济发展特别是金融领域健康发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至少11省级检察院报告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经梳理23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两会工作报告发现,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辽宁、浙江、福建、山东、湖北、重庆、上海等11个省级检察院报告中都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而且这些省份绝大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1319件2615人,着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写道,“坚持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同步推进,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建立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525件9920人”。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报告称,“要主动参与防范金融风险,组织开展打击偷税漏税、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
辽宁在报告中称,“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反走私、反洗钱等专项斗争和不良贷款清理整治工作”。
在西部省份重庆,其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坚决打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骗贷骗保、信用卡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
在经济强省浙江和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则称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证券期货犯罪等专项监督,起诉金融领域刑事犯罪9519人。浙江则进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参与“逃废债”等专项整治。
同一影响较大的金融案件至少出现在8省两院报告中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同一影响较大的互联网金融案件至少被8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或法院工作报告提及,分别是天津、山东、辽宁、广东、云南、上海、北京、重庆。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的大案要案,也在地方两院报告中被提及。
如,在广西高院报告中,审理“睡宝”床垫关联企业破产案,当地法院稳妥处置负债总额145亿元的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破产系列案件,审结阳朔“印象·刘三姐”相关企业重整案;云南高院报告提到“成功审结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云南煤化工集团系列破产重整案”;山东高检报告则提到,依法办理“德正系”金融诈骗、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等重大案件。
湖北省高检报告也提到,“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办理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854件,结合办案就‘校园贷’等问题提出整治建议”。
?再如福建省高院报告写道,“完善金融和企业破产专业化审判机制,审结金融、借贷案件696017件、标的总额5426.11亿元,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45件。福州、泉州、三明、莆田等法院着力化解金融纠纷,有效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审结投资、买卖等合同案件646154件,公司、股权等纠纷案件33950件”。
防控金融风险重要性逐年提高
2017年中国金融监管政策频出,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党的十九大报告亦指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未来三年重点工作排序列首内容就是“防范化解风险”。今年银监部门又围绕商业银行系统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新政,足见中央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心。
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到底有多重要,央行提出的2018年九大工作任务再次给出答案。据央行官网2月6日发布的公告,在2月5日-6日召开的2018年工作会议上,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连续第三年被列在任务之首,其次便是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而这项任务在2017年时位列当年十大任务第三位,在2016年时还仅列当年十大任务的第五位。
上个月,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总体可控,但由于多种原因,仍然处于风险易发多发期,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不良资产反弹压力较大,相当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影子银行存量依然较高,违法违规金融行为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不健康现象和国际上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对金融体系形成冲击。由此构成的“灰犀牛”和“黑天鹅”隐患威胁着我国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在经济中具有核心地位,金融风险的突发性、传染性和危害性非常强。因此,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是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的体现。
有专家表示,金融去杠杆、防风险将成今年全国两会焦点。金融去杠杆仍是未来数年宏观经济领域的主要任务之一,遵循“稳中求进”原则的金融秩序整顿或贯穿全年。
对策多样:或成立金融审判庭,或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地高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也纷纷给出了多样的答案。
北京高院在报告中写道,“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借款、银行卡、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295179件,在西城法院等4家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在互联网金融案件审理中,引导网络借贷平台充分披露信息、规范经营,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网贷平台关停不合规金融产品,诉前化解人人行公司近万件催贷案件,有效防控风险。”
福建高院在报告中表示,福州、泉州、三明、莆田等法院着力化解金融纠纷,审结投资、买卖等合同案件646154件,公司、股权等纠纷案件33950件,制定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实施意见,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称,“防范金融风险,批捕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5710人、起诉7419人。在全省各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179个,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前沿阵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表示,辽宁检察院系统将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辽宁省检察院分别与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出台关于保障和促进国企改革、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强化对各类经济主体的产权保护。
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也提及“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795人,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70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犯罪912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54人。”
在中部省份湖北,其高检报告坚持和完善“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谋划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湖北省将继续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部署开展服务创新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强化对产权和创新收益的司法保护,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振兴。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方向,严肃惩治侵害群众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浙江高院则表示,要在精准服务大局上更进一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金融、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上海高院则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大调研,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好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五个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重要标准”。
再如重庆高院,其也表示加强对国企国资改革、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服务,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措施,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障,服务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和西部创新中心建设。围绕“五个不让”和“七个坚决防止”,制定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坚决打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骗贷骗保、信用卡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
相关链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11省检察数据
1. 北京:着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39人
2. 河北:防范金融风险,批捕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5710人、起诉7419人。
3. 天津:注重防控金融风险,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1941人
4. 黑龙江:主动参与防范金融风险,组织开展打击偷税漏税、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非法集资、传销类犯罪695人、起诉817人,同比分别上升10.5%和22.1%。
5. 辽宁: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反走私、反洗钱等专项斗争和不良贷款清理整治工作。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的金融犯罪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1401人。
6. 浙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参与“逃废债”等专项整治。出台“互联网金融检察13条”,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出台工作意见,加强与沿线国家司法协作。
7. 安徽:紧扣经济风险防范,强化检察应对。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149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745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75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起诉1180人。
8. 山东: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证券期货犯罪等专项监督,起诉金融领域刑事犯罪9519人,
9. 上海: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坚持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同步推进,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建立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525件9920人,同比分别上升35.4%和58%。
10. 重庆:维护互联网金融犯罪经济金融安全,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1584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假药、毒毛肚、地沟油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32人。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87人。
11湖北: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办理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854件。
编辑:曾珂
关键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