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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恒:在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18年03月12日 17:1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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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2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内司委委员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记者会现场

记者会现场

吴恒:第二个方面,通过执法检查我们进一步地看到,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虽然我们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技术这样的一个原则指导下,在法律条文当中的规定,一旦在落地的时候就会碰到一些具体的问题。我举一个例子,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之后,王晨副委员长也向常委会作了报告,常委会审议之后也提请给国务院了,国务院也作了反馈。常委会领导认为这件事情不应该完,继续进行跟踪调研,果然,在跟踪调研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在新修改的科技成果转化法里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权益是有规定的,不低于50%,但是对于这种权益取得所带来的相关税负问题,因为在这部法律当中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后来就发现一个问题,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与一次性获得转化的收益,这两种情况不太一样,作价入股和后面取得的收益可以逐步来,入股以后不断地有收益就不断地有收入了。还有一种是直接,用老百姓的话说是一次买断了,一次就收回来了。这两种都是科技成果转化所允许的,但是对科技人员带来的收益在税负上就不同了,受累计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现行做法是这样的,因此有科技人员和我们算账,如果按照一次性获得转化收入的话,税负可能要高达收入的二分之一,那就是说相当多成果转化收入并没有达到法的宗旨所确定的51%。王晨同志亲自参加了调研,到武汉和北京,也和科技人员、科研单位面对面地交换意见,我们感觉到这就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把执法检查实效落实,真正见到实效,之后就把相应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请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研究,看看如何实施这个问题,真正体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真正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样答复不知道是否满意,谢谢!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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