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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界小组讨论会热议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2018年03月13日 11:45 | 作者:李冰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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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城保护提案落实引发的话题
——社科界小组讨论会热议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李冰洁)“我提个建议。”3月12日下午的社科界33组的小组讨论会上,委员们正在热议政协全国委员会2018年协商计划,全国政协委员袁靖拿起话筒说,“对于重点提案的调研,我希望后续落实能够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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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袁靖以自己关于长城保护的提案为例说,“这个重点督办提案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可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它的落实过程并不尽如人意。”作为一名老委员,袁靖已经不是第一次提起这件事情了。他认为,从2006年国务院审议通过《长城保护条例》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长城的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而对于这些新问题,原来的条例就显得过于笼统。“如何解决这些具体的新问题?就需要与各部门协商。”他呼吁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来保护长城。

“那么现在是谁来负责长城的保护呢?”坐在对面的张宏志委员问道。

“是沿线的404个县政府。”袁靖答道。

“没有为长城建立国家公园吗?”张宏志接着问。

“我国的国家公园,只有因园林、海洋等生态环境建立的。”袁靖说,“还没有文化遗址公园。”

“据我了解已经有试点了。”张宏志说。

袁靖接着解释说:“有试点是好事,不过现在只涉及八达岭长城周边,其他地方依旧存在保护问题。”

张宏志点点头,提出了建议:“我们协商计划里,‘双周协商座谈会重点议题’中有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是否可以再丰富一些?”他认为,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后还要再加入对重要历史遗迹、革命遗址的保护,并且不能仅仅停留在保护上,还得合理利用。“我们搞了这么多年保护性措施,可没有处理好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仅仅把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遗迹遗址保护起来是不够的,还要发挥它的功能和作用”。

在张宏志看来,如果只孤零零保留历史建筑本身,而脱离了周边环境,这起不到保护和纪念的作用。他建议,把保护的范围扩大到涉及周边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把遗址保护和周边群众脱贫相结合。“不形成成片的保护区,反而容易让遗址保护和群众生活之间产生矛盾。”



编辑: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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