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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周平委员:让农民工实现“劳有所得 干有所值”

2018年03月15日 19:45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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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王菡娟)“我想为农民工说几句话。”全国政协委员张周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看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实现劳有所得、干有所值”仍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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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陆续实施一系列有力举措,提供法律保障,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欠薪问题有了明显缓解。“但由于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健全、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治。”张周平说。

“同时,许多用工单位故意不为农民工缴纳社保,一些农民工求职时也不重视是否有社保。再加上每个地方社保缴纳标准不一致,异地转社保手续复杂,导致工资低、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社保缴纳比重极低。”张周平表示。

张周平还特别提到了农民工的社会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务工的动机已从“改善生活”转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但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提升,被歧视现象不时见诸报端。“这体现在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同城同权’的合理诉求未得到完全满足。”

为此,张周平建议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完善和推进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疾。另外,加快城乡统一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使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简化异地转社保手续,提高社保使用便利度,提升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还要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农民工荣誉感。比如制定农民工城市市民待遇的政策,引导市民转变观念,以平等、包容的态度接纳农民工,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使其有“同城同权”的归属感。积极开展免费的再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提高工资收入,同时为现代化建设培育职业技术人才。”张周平说。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农民工 张周平 合法权益 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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