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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小平:打造清洁发展“加速器”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年03月15日 20:31 | 作者:高君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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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也是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焦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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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焦小平

人民政协网:气候变化问题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严峻挑战,全社会、全球应携手努力,坚定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实现低碳发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并利用国际合作成果创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模式。2006年8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2007年11月,清洁基金正式启动运行。请焦主任帮我们介绍下清洁基金是如何运行的,运行10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焦小平:气候变化问题既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回顾近30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是中国的自主选择、自主贡献。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应对气候变化是我们自己要做,不是谁要我们做”。一个具体的例子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诞生和成长。

清洁基金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创新性成果,也是发展中国家首次建立的国家层面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机制,把联合国《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合作的成果,以可持续的方式,从项目层面升级和放大到国家层面。

清洁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并按照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采取赠款、有偿使用等方式,其中,有偿使用采取优惠贷款、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业务工具。

清洁基金的工作得到国内国际的高度认可。2011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和世界经济论坛联合授予清洁基金“灯塔奖”,认为清洁基金在气候融资领域的工作模式和探索实践可复制、可推广。鉴于清洁基金在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面开展了大量有成效的基础性探索工作,2014年11月,清洁基金管理中心加挂了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牌子。

清洁基金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连接政府和市场、财政和金融、国内和国际的桥梁作用,大力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并在新的时代发展要求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贡献。

一是配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主管部门开展赠款业务。通过赠款支持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和试点示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政策研究和能力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宣传和国际合作等活动。截至2017年底,清洁基金累计安排11.25亿元赠款资金,支持了522个赠款项目。

二是积极利用有偿使用方式支持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自2011年至今,清洁基金通过优惠贷款支持了265个项目,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安排贷款资金约163亿元,撬动社会资金约897亿元,预期每年实现的碳减排量和减排潜能逾千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是不断加大市场化业务发展力度。在股权投资方面,相继出资入股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国家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公司,与交通银行等开展创设绿色低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合作。在融资性担保方面,与国际金融公司等开展合作,利用损失分担机制支持国内商业银行扩大能效贷款业务规模。清洁基金还在与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探索发展新的业务合作模式。

四是积极探索基金业务的国际化发展。清洁基金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应运而生,始终将发展务实国际合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在“引进来”方面,清洁基金致力于引进国际先进发展理念和好的做法,在成立之初就积极参与介绍碳减排核算规则,并在有偿使用业务的所有项目中,均要求进行被称为项目碳预算的碳减排预评估。在“走出去”方面,清洁基金积极利用参与多种国际论坛的机会,以自身业务发展为事例,向国际社会宣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近期,清洁基金在打造国际资金管理平台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成为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的中国国家执行机构。此外,清洁基金将以联合融资的方式,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首个在华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农村煤改气项目。这一项目实施后,将为北京市农村地区510个村、21万余户建设天然气供应网络,替代散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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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一个数据,五年来,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一半。这样成绩的取得是非常难得,背后代表的是我们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通力协作和巨大付出。我们是如何在短短的五年时中取得这样的成绩?清洁基金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焦小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清洁基金作为国家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性基金,它所开展的项目高度重视产生明确的碳减排效益,但同时,也特别强调产生包括环境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服务当地环境改善和民生公益事业发展,因此,清洁基金为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做出了具体贡献。

气候变化问题和大气污染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同根同源。首先从成因上看,人类活动通过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农业和土地利用,既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还排放了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因此,可以认为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的成因同根同源,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大气污染防治具有显著效果。其次从行动上看,应对气候变化与治理大气污染的策略也是高度一致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开展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等重点行动,而这些也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为此,我们要特别注重将气候变化治理和环境污染防治紧密衔接、协同推进。

为此,清洁基金将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致力于把绿色低碳发展的举措贯穿于生产、消费和生活全过程,促进转变体制机制,促进对社会力量的动员,促进创新引领作用的发挥,把对发展理念转变的支持,融汇于具体项目当中。

首先有针对性地支持各地开展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城市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绿色公交发展项目;其次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上述投资回报率较低但民生公益效益显著的项目,清洁基金将优惠贷款的利率从较央行基准利率下浮15%降低到下浮20%,并将项目实施期从3年延长到5年。

今后,清洁基金将在更多方面、以更多方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承担使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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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十九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污染防治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我们应该如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打赢污染防治全民攻坚战?

焦小平: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和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方法是有相通之处。

首先要立足法治。要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挥法治和制度的引导、规制功能,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活动,让保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其次要求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实践证明,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治理工作中,政府应该运用政策,发挥主导作用。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再就是要鼓励创新示范引领。气候变化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存在已久,仅靠传统的思维和方式方法不足以解决。要以结果为导向,以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治理的市场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创新,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鼓励示范引领,把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治理的产业发展带动起来。

人民政协网: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因为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使中国面临多重挑战,其中之一是中国面临急剧上升的期望中国承担全球气候治理领导的国际压力。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发挥中国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

焦小平: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我们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紧密结合清洁基金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应对气候变化是改善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特别是在《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的过程中,通过主动与关键各方协调立场、积极参与谈判、建设性提出解决方案,为履行2020年前承诺作出表率,有力促成了《巴黎协定》的达成,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赞誉。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以全球气候治理为契机,中国正在更加深入、广泛地为人类共同发展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在多边场合贡献“中国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在双边场合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和巩固战略依托的重要实践。《巴黎协定》的签订和生效,重塑了各国在联合国体系下开展全球气候治理的信心,有力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广泛国际合作,维护了多边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推动务实国际合作打造合作平台。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资金处于极为关键的地位。绿色气候基金(GCF)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气候公约”)的主要资金机制,将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落实行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014年底以来,我中心根据GCF公布的相关认证标准,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在此基础上,于2017年10月2日在第18次GCF董事会会议上,获批成为GCF中国国家执行机构。自获批成为GCF中国国家执行机构后,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国家低碳发展,履行气候公约和《巴黎协定》;有利于将低碳发展的国际先进理念和良好实践引入国内,同时通过GCF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经验和工作模式;有利于清洁基金更好地发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性基金的作用。(高君明)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气候变化 清洁 基金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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