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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重城市轻农村”的治理偏差

2018年04月11日 15:11 | 作者:磊磊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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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后,全国性严打酒驾整治行动不断深入推进,目前酒驾问题已大为减少。然而,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4月8日《法制日报》)

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战略,广袤农村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泥泞小路铺就了水泥大道,乡间的车子多起来了,人民的生活更美好了。与此同时,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也逐渐涌现出来:酒驾、醉驾向农村地区蔓延的趋势较为明显,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的“重灾区”。城市里酒驾的越来越少,乡村间酒驾的频繁上演,这是一个必须严肃正视的社会现象。

究其因由,无外乎农村地区查处酒驾的执法力量薄弱,部分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过时的酒文化依然盛行于某些地方,等等。它们产生的共同作用就是,酒驾者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没有受到有效约束,“没有事”“没人管”等侥幸心态成了驱动引擎的火苗。深层次问题在于,意识上的城乡差别,本身就昭示着现实里的治理鸿沟,以至于我们往往对农村酒驾现象“习以为常”。“没人管”的局面就摆在那里,“没有事”的思想也难于扭转,然而车祸带来的沉重家庭悲剧和社会负担,必然促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作为,决不能畏葸不前。

安全感一旦丧失,获得感和幸福感便无从谈起,这个再朴素不过的道理并没有化为全民自觉。亦如“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随处可见的标语,没有实质性约束力度,喊着喊着就真成了口号,安全那根弦总是处于松弛状态。城乡之间的治理手段和法治思维上的迥异,固然是城市可以越管越好,而乡村常常无人问津的现实肇因,但这种意识上的差别化对待显然更值得警惕和审视。特别是在有些突出问题上,必须及时校正“重城市轻农村”的治理偏差。对农村突出的治理即是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也是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覆盖的重要维度。

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未来。从赌博之风,到酒驾问题,都要针对性地付诸实践,将种种乱象纳入监管纠偏的射程。规则阙如,必然乱象丛生。从城市到农村,都要一致保持入罪入刑的威慑力,注重精神文明的整体性。哪里不足就补哪里,哪里突出就攻哪里,以问题为导向,激发基层社会的治理活力,而不是一涉及农村的问题,就因城乡有别望而却步。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治理 酒驾 校正 重城市轻农村 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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