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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也是一道管理和监管考题

2018年04月18日 15:28 | 作者:王军荣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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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本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连日来,河南商丘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这件“荒唐事”,引发当地不少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质疑和担忧。对此,(4月17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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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是为学生增加营养的,但一旦得不到保护,则可能成为“问题餐”,不但营养不到学生身上,而且还会被一些人所利用,成为他们谋利的工具。这是需要警惕的。

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虞城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有近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被列入营养改善计划,按照虞城县教育局2017年7月28日对外发布的中标公告显示,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每年6400万元。6400万元,这不是笔小数目,这个项目也成为一个诱人的大蛋糕。一些心存杂念的人估计要想从中分得一杯羹。如何分?恐怕就得玩套路了。现在发现,中标公司提供的火腿肠被更换,换成疑似没有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而学生却对更换后的火腿肠并不认可。家长和学生之所以会质疑,一方面是更换后的火腿肠不好吃,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按照有关规定,食品企业参与学生“营养餐”竞标,需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但当事企业却拿不出质检报告。而其背后也蕴着让人无法理解的现象。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18份加盖各乡镇中心校公章的《关于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的申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但记者注意到,这些报告除落款不同之外,内容基本一致,甚至有几个报告一字不差。报告内容显示,通过师生对原招投标食品与当地通宝鸡肉火腿肠的试吃比较,一致认为后者口感更好,味道更鲜,请求教体局将原来中标的火腿肠供应商更换成当地的通宝鸡肉火腿肠。这么一来,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是由于学生要求的,可事实上却可能并非如此,极有可能是有人“操纵”,要不然报告也不会这么相似。

“营养餐”是给学生补充营养的,要名至实归,要保质保量,容不得任何人染指,这就需要将“营养餐”置于最透明的制度下操作,并且对于那些染指“营养餐”的相关人员,一旦查明就要给予最为严厉的惩罚。“营养餐”不能变成“问题餐”。

“营养餐”也是一道管理和监管考题,需要作出最为廉洁的回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营养餐 学生 火腿 营养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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