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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走陵人”私自搬运唐帝陵石刻 当地官方已介入

2018年05月06日 07:19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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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陵文化研究会”组织志愿者搬运崇陵石刻,称此举是为更好地保护文物。图/“帝王陵文化研究”微博

最近,一个由文物考古爱好者组成的“走陵”组织,因私自搬运唐朝崇陵石刻文物陷入争议。

该组织名为“帝王陵文化研究会”。5月2日,“帝王陵文化研究”微博发消息称,为更好地保护文物,组织志愿者将崇陵石刻移位,并配发了9张图。图片显示共十几人参与了活动。

“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官方公众号也发布了大量“走陵”纪实文字。此次活动开始前,公开在线招募了参与者。

该组织还聘请了名誉会长和学术顾问,向其颁发盖有公章的聘书。而在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查不到该组织的注册信息,证明为非法社会组织。

新京报记者从崇陵所在地泾阳县文物旅游局了解到,当地文物执法部门已经对该行为展开调查,并称管理方对所有石刻文物都不会移动位置。

事件

民间组织擅自搬运唐陵石刻引争议

5月2日,一则微博帖子引发文物爱好者质疑。

“唐崇陵白虎门南侧石狮被炸,这快接近二十年前的事……近期实地踏查发现山沟底下有当年被炸石狮残件狮爪、狮脸残件碎石块多件,与唐崇陵文管所张老师沟通后,我们征集文物保护志愿者把残件搬迁到白虎门监控下保护。保护文物全民要实际行动起来、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微博由“帝王陵文化研究”账号发送,该组织自我简介为“一支以实地寻访、记录、研究和保护帝王陵墓古迹的团队”。

随后,这条微博被多名网友质疑,称其行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

西安某媒体文物领域记者“王朝的废墟”,质疑该组织在省市两级文物主管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履行手续便搬运文物。

“考古汇网站”账号表示,该行为涉及搬动文物,甚至在遗址保护区动土,进行所谓“发掘”,违反了文物保护法。

资料显示,唐崇陵是唐德宗李适的陵墓,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今陕西省泾阳县城北约20公里处的嵯峨山南麓。

泾阳县文物旅游局2016年曾制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崇陵保护管理规划》,规定石刻周围2米范围内不允许耕种、起土、挖坑。

规划还明确规定,保护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回应

涉事组织搬运石刻行为未经官方许可

5月3日,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帝王陵文化研究会”搬运石刻行为未经任何官方渠道批准。

“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微博中称“与唐崇陵文管所张老师沟通”,张姓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张老师”为崇陵文保员。“他们跟文保员说过,文保员的回答是,你们要经过官方的正式渠道才能来。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理解的,以为是沟通好的,把微博就发了。”

张姓工作人员说,在此之前,该“研究会”曾发布过一条微博预报此次搬运活动。文保员看到后与“研究会”相关成员沟通,要求删除,“没有任何官方渠道,发这个是不合理的,对我们影响不好。”

“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微信公众号还保留着一篇4月10日发布的招募通知,并开通了微信报名通道。

在这篇《关中唐崇陵白虎门石狮碎块搬迁入文管所文物保护活动》通知中,“研究会”表示,关中嵯峨山唐崇陵白虎门的石狮残块遗落分散在山沟之中,最近发现有残块遗失,经与文管所张所长沟通,计划搬迁散落在山沟中石狮小碎残件入崇陵文管所保存,并全程拍摄记录搬迁过程。

通知中提到的“张所长”,实为姓张的文保员,非文管所所长。

文物旅游局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泾阳县境内的唐代崇陵和贞陵都在进行石刻扶正工程,将倾倒的、位置不正的石刻进行扶正,这是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肯定是原地保护,不会搬运。这些野外石刻不管是残缺的还是完整的,只要是遗留下来的,都会原地保护。”

该工作人员表示,咸阳市和泾阳县文物执法部门已经进入崇陵调查该事件。

咸阳市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委员会文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泾阳县文物主管部门正在核实情况。未经官方正式批准,游客直接接触文物的行为,按规定应由当地文物管理人员阻止。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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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陕西“走陵人” 搬运唐帝陵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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