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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爱心”敛财 难逃法律制裁

2018年05月07日 16:22 | 作者:涂寒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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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从河北省武安市相关部门获悉,经过查证,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负责人李利娟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李利娟名下账户有人民币2000余万元,美元20000余元,公安机关已查封,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5月6日澎湃新闻网)

曾经的李丽娟,是当地人眼中的活菩萨。事业有成的她为了回馈社会,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陆续收养孤儿。随着后来孤儿人数的不断增加,李丽娟甚至不惜卖掉别墅并建成了著名的“爱心村”,专门用来抚养孤儿。她的事迹经各大媒体曝光后,引起了极大关注,她本人也因此获得了感动河北人物等多项荣誉称号。当我们听到李丽娟因涉嫌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而被刑事拘留的消息时,不免觉得非常吃惊,甚至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可随着媒体的跟踪报道,李丽娟的多面人生也逐渐呈现在公众视野下。

随着“爱心村”的名气越来越来大,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爱心人士的善款捐助。在“慈善捐款”中初次尝到甜头的李丽娟,没有能够抵住诱惑,个人私欲不断膨胀,便开始逐渐利用已经变质变味变形的“爱心”和无辜的孩子们去骗取爱心捐款,最终占为己有。慈善公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关注度高、参与人数多、覆盖范围广的阳光事业。很多的成功人士甚至普通群众也加入到了这个队伍,自掏腰包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本来做慈善公益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全社会也营造出了一种团结友爱、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但如果动机不纯、另有所图而做出一些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损害整个慈善公益的社会形象。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从以下几个方面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才能真正播撒爱心、赢得尊重。

一是不碰法律红线,依法做慈善。不管奉献多大爱心,以何种方式做慈善,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前提下开展,只有在法律的指导和监督下,才能维护整个慈善公益秩序,净化慈善公益环境,保证慈善公益成果真正能够落实到需要帮助的人身上。如果抱有侥幸心理,想利用所谓的爱心来帮助自己敛财,那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慈善公益事业中包含了很多比较敏感的部分。本事件中李丽娟为了扩大收养范围和利用孩子帮自己敛财,不惜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或者怂恿、教唆孩子去企业和党政机关闹事从中获取利益,这样的做法只能是自食其恶果。

二是不越道德底线,专情做慈善。我们应该把慈善当做一件简单而高尚的事情去做,在奉献爱心的过程中,不能有过多的私心杂念,也不能越过伦理人常去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这样的慈善从短期看似乎帮到了一些人,但实则为整个慈善事业埋下了隐患,一旦更多的人受到影响,整个慈善事业将会被蒙上浓浓的一层雾霾,会削弱整个社会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三是不变爱心防线,无私做慈善。一个人在做慈善的过程中,难免会获得一些社会上的认可和褒奖,甚至有时会获得一些物质奖励和报酬。但这个时候应该要坚守住爱心防线,不忘初心,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不能被利益熏心。将爱心与私欲捆绑在一起,最终也只会是作茧自缚,难逃其责。

只有净化整个慈善公益事业的氛围,规范献爱心的秩序,才能真正把爱心播撒到每个角落,整个社会才会充满爱。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爱心 慈善 利用 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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