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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文化发展支撑文化自信

2018年05月11日 16:18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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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

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了中国的主流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

以立法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产业中的主导地位,在全社会树立起对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的自信,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2017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领域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开宗明义就明确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旨。法律实施一年多来,我国电影市场快速增长、活力迸发,建设电影强国的效果初显。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以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立法原则,填补了我国英烈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

信息时代,互联网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工具、载体和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领域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但是互联网文化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作品、网络音视频作品等方面亟需依法规范。网络信息立法要进一步提高法律层级、提升立法水平,以法律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护航,文化自信更需要法治的支撑。依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护航,是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文化 立法 护航 发展 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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