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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新定位 打造“两区一枢纽”

2018年05月25日 10:16 |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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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方案有哪些亮点?省自贸办昨天全面解读:这是三年前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升级版,可以说是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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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集装箱码头 广报全媒体记者苏俊杰 摄

省自贸办表示,《深改方案》明确广东自贸试验区要打造“两区一枢纽”,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值得关注的是,广东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确立了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的特殊定位,而这正是广州近年大力主攻的发展方向。

新定位和新目标:打造“两区一枢纽”

省自贸办表示,《深改方案》明确了广东自贸试验区“两区一枢纽”的战略定位,即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深改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这是广东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确立了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的特殊定位。

《深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率先对标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创新要素集聚、营商环境便利、辐射功能突出的自由贸易园区。《深改方案》也明确了要强化自贸试验区同广东省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实施,或在广东省推广试验。

新使命和新任务: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

省自贸办表示,根据新定位和新目标,《深改方案》提出三个新使命和新任务。

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方面,聚焦更加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改方案》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环境保护”,这些举措有利于缩小我国现行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落差,为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和融入全球化奠定坚实基础。聚焦形成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深改方案》提出“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和“建设公正廉洁的国际化法治环境”等举措,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积累了经验。聚焦与国家战略联动发展。《深改方案》提出,建立服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和促进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等,形成与“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等的互动和联动,有助于发挥自贸试验区对国家战略的支撑作用。

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方面,围绕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深改方案》以打造全球港口链、全球贸易航运物流供应链、建设华南国际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等为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从设立国际业务总部、跨境服务贸易管理和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等方面强化国际贸易辐射功能。提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参与金砖七国交易所联盟,推进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建设,建设再保险中心等,着力推动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方面,《深改方案》提出了对港澳在金融、商贸、法律、航运等领域进一步开放的具体措施。注重发挥港澳科技优势和开放平台作用,创新科技合作机制,促进港澳优势资源与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有机融合。

新突破和新举措:设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省自贸办表示,《深改方案》在四大领域有新突破和新举措。首先是创新粤港澳深度合作方面,《深改方案》对港澳专业人士执业作出了特殊制度安排,如“研究推进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港澳专业人士通过培训测试的方式申请获得内地从业资格,其在港澳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研究在建设领域(包括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测量和建造等)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自贸试验区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直接执业或开办工程技术服务有关企业的模式”。拓展了香港专业服务业经营范围,突破了粤港澳三地专业服务因管理规则不同造成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深改方案》提出在珠澳口岸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的查验通关模式,是对现行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查验模式的进一步创新。

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深改方案》提出“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对符合条件的外资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投资项目,探索实施管理新模式”“除特殊领域外,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的特别管理要求”。意味着2018年将出台新一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先进制造业、金融等领域将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同时,鼓励外资以股权投资模式加大投资,实现内外资同等待遇。

在支持国际贸易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方面,《深改方案》提出“探索推动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试点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等,为自贸试验区技术贸易、跨境电商、国际维修、平行进口等国际贸易新业态发展带来实质性的政策利好。

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深改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外资金融机构深化股权和业务合作”“积极引进各类国内外总部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结算中心”“继续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自贸试验区积极争取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建设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适时引进港澳及国际投资机构参与交易”等,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资贸易金融服务水平,以及鼓励金融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的新举措。(广报全媒体记者李天研 通讯员张艳妮)

全国自贸区“1+3+7”试点格局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5月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11个,形成“1+3+7”的试点格局。

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任鸿斌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

任鸿斌表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

任鸿斌介绍,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不断深入,又推出了一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将原“串联”的多个审批事项改为“并联”合并审批,使“多证”简化为“一证”,简化了许可证办理流程,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任鸿斌表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对这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估,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包括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7项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3项,一共30项。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印发。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试验区 深改方案 广东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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