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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铺路迎接创新企业

2018年06月08日 09:02 | 作者:许志峰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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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过度炒作?

促进创新企业合理定价,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与市场熟悉的传统企业相比,创新企业在行业、技术、产品、模式上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而与之相应的估值模式尚未建立或未经有效检验,估值和定价难度较大。

据介绍,为促进创新企业合理定价,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稳定市场和价格发现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作出针对性的规则和监管安排。同时,将要求发行人及其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本着审慎定价、公平配售、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在充分询价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

尽管如此,创新试点企业股价仍会受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投资热点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投资者应认真研读发行人的招股文件,特别关注发行人的风险揭示,独立研判、客观分析、理性抉择,不要抱着炒新的心态盲目跟风炒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就试点企业发行上市对二级市场流动性有何影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二级市场流动性是动态变化的,与宏观经济、总体流动性、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和国际市场等诸多因素相关。试点企业上市本质上是IPO。在A股近年来已实现IPO常态化的背景下,一、二级市场已形成了相对成熟、有效的流动性调节机制,这为试点企业发行上市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外,证监会也会依法严把入口关,稳妥推进创新企业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试点工作。

对于可能出现的过度炒作,监管部门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交易所将继续强化交易一线监管,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交易变化,对影响市场局部或整体运行的异常情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充分发挥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督促会员重点监控频繁参与炒作的客户。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四是对于交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和交易所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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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存托凭证?

答: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8〕21号),对存托凭证进行了界定,明确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存托凭证与股票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答:存托凭证与股票均为权益性证券,但与股票相比,还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参与主体增加了存托人和托管人,分别承担存托职能和托管职能;二是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尽管可以实质上享受基础股票的分红、投票等基本权利,但因不是在册股东,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而须通过存托人代为行使。

什么是红筹企业?

答: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8〕21号)规定,本意见所称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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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试点 存托 凭证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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