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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红主播何以频频僭越法律红线

2018年06月14日 10:12 | 作者:杨雨桐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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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下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成为“网红”是许多人的梦想,当主播的人也越来越多。

然而,随着网络直播间的竞争越来越大,一些网络主播为了吸引眼球,打着创新的旗号触碰法律红线。

不久前,1名主播就踩了雷区。今年4月以来,兰某利用某直播平台现场直播捕鸟过程吸引网友关注送礼物,先后捕获各类小鸟四十余只,均属省重点保护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其实,在网络直播间,类似的情况并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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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违法屡屡发生

近年来,随着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各类“网红”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有些人为了成为“网红”或者为了利益,不惜触碰法律红线。“网红”变“网黑”现象在互联网上已不仅仅是个例。

2016年11月,某直播平台一男主播因模仿吸毒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经尿检,这名主播并非真正吸毒。他解释称,是因为看到直播观众少了,脑子一热,拿了一张发票纸做出了模仿吸毒的动作。尽管如此,因在网络直播中连续做出模仿吸毒的动作,带来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这名主播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2017年3月,在某直播平台直播的一名女主播为了吸引观众刷礼物,将黄鳝放进下体,在网络上引发热议。2017年5月,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部门,对网络直播平台有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黄鳝门”主播被抓获。

同年5月1日,周某与杨某某、李某3人进入故宫并直播实景画面。当天晚上,3人转至某景区继续直播,谎称现场为故宫院内,并编造女主播夜宿故宫进行网络直播的虚假事实。为了逃避法律责任,3人又自导自演直播所谓的“道歉”,欺骗社会公众。后经调查,此系3名违法人员精心策划并传播的虚假事实,杨某某、李某、周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同年7月,网络主播高某为提高关注度、增加粉丝量,在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四方村八社的家中,使用手机登录直播平台,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向观看直播的观众编造并传播吉林市7月13日晚的洪水灾害造成一百余人死亡、政府故意屏蔽造成丰满区旺起镇通信中断、救灾物资未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的虚假灾情信息。后经查实,该直播共持续19分钟26秒,累计在线观看人数169人。办案机关认为,高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就在高某直播后的第二天,即7月17日,高某被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刑事拘留。

2018年4月,有网友向武汉交警反映称,在某直播平台上,一男子正直播在武汉一道路上违法驾驶摩托车。此事引起武汉交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民警调查发现,在直播画面中,主播金某驾驶摩托车没有穿戴任何安全防护装备,在城市道路上时而脱把,时而翘头,时而加速,在滚滚车流中随意穿插行驶,同时还通过弹幕与在线观看的网友互动,根据网友要求表演危险驾驶动作。

武汉交警结合城市视频监控“天眼”,通过大数据进行轨迹分析,很快就锁定了金某的主要行驶线路,将在网络平台上直播驾驶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耍酷”的金某查获,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法律意识淡薄是主因

近年来,为了吸引网友眼球,一些网络主播可谓花样百出,其中不少言行触碰法律红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分析称,这种现象折射出网络直播行业的一些从业人员唯利是图,为了吸引粉丝眼球、获取高额物质回报,无视法律和道德底线。

郑宁说:“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网络直播行业准入门槛较低,而网络直播平台的审查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又不到位,导致一些网络主播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惩治,在利益驱动下,更多人甘冒风险。”

在上海律师王艳辉看来,近年来直播行业的发展给了民众更多的网络展示空间,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些所谓的“网红”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又迷信所谓的“出名要趁早”,为了博取眼球不惜以身试法。而这些“网红”往往又对青少年有着十分大的影响,如果不能及时规范这些违法行为,将给社会带来很大隐患。

王艳辉告诉记者,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这些涉嫌违法的“网红”道德底线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另外一方面原因是,直播平台目前有大量的资本流入,利益驱动导致乱象丛生;当然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目前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尚不完善,对于其监管还存在空白。

“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民众的价值观、道德观仍需提高,国家也需要及时应对新兴领域的问题制定相应法律来规范‘网红’的行为。”王艳辉说。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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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直播 网络 平台 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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