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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县政协规范委员履职

2018年06月25日 09:07 | 作者:王惠兵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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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政协召开主席会议,通过《永春县政协委员服务管理办法》。

会议提出,要建立委员提醒制度,按照管理办法对得分70分以下的委员发出提醒通知、进行约谈。要建立委员履职管理档案,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量化、分析,作为政协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考核,对每位委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向“任性”委员说不,对履职不积极、作用发挥不好及违纪违法的政协委员,根据程度劝辞或撤销委员资格。(王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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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泉州市永春县桃源溪畔,新华网 陈志鹏 摄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委员 履职 永春县 县政协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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