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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 助力绿水青山 转化为金山银山

2018年06月28日 09:5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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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6月28日电  2012年,为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并和国际生态标签制度对接,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唤醒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助推生态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全国共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751项,涉及农产品、食品、中药材、手工产品、轻纺服装、工业产品、服务产品等大类,总产值达6758亿元人民币,保护前后产值平均增幅达35%,指导地方政府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是配合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具体措施。在原产地名称产品的基础上打造生态产品品牌形象,以生态产品的市场消费需求为切入点,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唤醒企业生态保护意识,防止生态污染或破坏环境行为,有效推动了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当前利用知识产权抓好生态产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激励制度设计,倡导依靠以新科学、新技术为手段实现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鼓励在建立经济循环模式时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强调科技创新对产品质量提升和环境绩效的贡献,从而推动产品创新、产业进步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自实施以来,得到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学术界、生产企业、消费者的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中要求“加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工作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5-2024年)的通知》中要求“积极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打造原生态的绿色有机食品原产地。” 截至2017年,北京、广西、海南、四川、河南、河北等6个省市,50多个市县先后发布了支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奖励措施文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率先在全国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列为新型特色知识产权,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作为建设革命老区知识产权特色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强对全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品牌培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并将生态原产地产品纳入科技进步奖授奖范畴。截至2017年底,广西获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已达35个,涉及制造业、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多个产业,有效促进了“生态广西”建设。

在推进贫困地区生态优势转化成产业发展后发优势方面,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帮扶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优势特色产品打造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延长扶贫产业链,实现了“造血式扶贫”,为我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目前生态原产地产品已覆盖全国52个贫困县,带动贫困县农村就业人口约87万人,实现脱贫约24万人。兰考县泡桐及其制品于2014年获得保护后,成为兰考招商引资的特色。目前兰考已发展泡桐制品加工企业600多家,从业人员7万余人,形成了年产值200亿元的产业集群,实现生态原产地产业精准扶贫。广西融水县建成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内的品牌运营与推广,带动1.72万人脱贫。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监管全过程的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初步建立了生态原产地保护溯源管理体系,积极打造“生态原产地+互联网”新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防伪溯源标签等技术,对生态原产地产品实施产地溯源管理,破解生态产品销售瓶颈。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官网开通以来,已接受并回应了消费者580万余次的查询,树立起消费者对我国优质生态产品的消费信心。

为推动生态保护产品跨越国际绿色贸易壁,积极借助多层次国际论坛成功扩大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助力我国产品打破绿色壁垒进入国际市场。如重庆潼南柠檬获保护后实现首次出口,目前产品已出口至新西兰、俄罗斯等28个国家或地区。河南固始柳编凭借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突破FSC(欧盟森林管理委员会)森林认证贸易壁垒,得到了世界市场的广泛认可,现已出口至80多个国家,2017年出口货值4.62亿元。伊利集团旗下新西兰乳业产品顺利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第三方评定,并已预定进口博览会展馆,落实“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展示中国加强对国外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国家进口国际博览会。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典型的标识性知识产权,它与原产地地理标志均脱胎于原产地名称,二者的侧重点和功能性各有差异,在国际上是两种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质检总局在原产地名称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工提炼,借鉴了国际上40多个主要国家对生态标签的经验,创新提出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明确提出在产品生命周期中应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等要求,保护范围包括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及服务产品等。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结合国际知识产权通行做法,依照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出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的特点,并由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进行背书,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各项要求,体现出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致性。

生态环境是产品保护的前置因素、前提条件,一旦特定地域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该地域内本应具有的特定自然因素将直接受到负面影响,其产品也就不再具有给予特别保护的必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既有利于对特定生态环境的保护,又有利于保持特定自然品牌的维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动中国生态产品品牌国际化,从而推动地域产品品牌的长久发展。更好地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产业发展和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马崧原)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生态 产品 原产地 保护 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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