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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最严养犬令”是对群众对社会负责

2018年07月03日 14:46 | 作者:吕也玫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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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流浪犬咬伤人的恶性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流浪犬管理的关注。广州如何管理市民养犬?笔者了解到,2009年7月1日,广州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广州市严格管理区范围内饲养的犬只种类和数量、活动区域有相关规定。目前,全市登记养犬近11万头。(见6月28日的《南方日报》)

该《条例》规定,一般管理区内实行圈养,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品种达36种,这可谓是“最严养犬令”。事实证明,只有对养犬实行从严管理,才能减少和杜绝“犬患”。这既是对群众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值得点赞。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空巢家庭的增多,养宠物也开始变得大众化了。但养犬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行为,甚至出现了流浪犬咬伤人的恶性事件。究其根源,关键是对养犬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有的市民养犬不办证,养犬不注射疫苗,滋生出一些“犬患”,让人防不胜防,纠结不已。因而,加强对养犬的监管,像广州这样推出“最严养犬令”,值得期待。

虽说养犬是个人的爱好与权力,无可厚非,但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选择了这种权力就意味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即养犬必须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养犬不影响和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秩序,不污染社会环境。否则,不文明养犬,发生在犬身上的问题,其责任不在犬,而在于其主人,就应当追究犬主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惩告当事人,教育和震慑其他人,减少和杜绝“犬患”发生。毕竟,从表面上看,养犬是件私事,但当养犬养成“犬患”,直接危害、侵害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时,这样的私事就变成了社会公害,必须依法管理。

当然,对养犬实行监管,好是好,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因为时下“犬患”所折射出来的问题是,一些犬主人的文明意识不强、风险意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薄弱,习惯于“散养犬”;加上对“犬患”的处理太仁厚、太宽松,缺乏惩罚力度,难以让一些犬主人长记性,导致“犬患”不断发生。因而,必须加强养犬实名登记和免疫监管,敦促犬主人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做到不放纵养犬、文明养犬。否则,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既要警告,也要处罚。这既是帮助犬主人“减负”、“防灾”,也是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和杜绝养犬之害。所以,养犬爱好者理应遵守“最严养犬令”,多一些文明意识,多一些责任担当,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养犬 负责 最严养犬令 群众 犬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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