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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全文)

2018年07月08日 21:14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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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方欢迎中国、塞尔维亚、匈牙利在匈塞铁路项目上取得的重要进展,注意到有关国家提出的三海倡议,愿探讨将匈塞铁路延长至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和斯洛文尼亚有关港口的可能性,并继续推进中欧陆海快线务实合作。各方欢迎17国企业在中欧陆海快线和中欧班列沿线路段开展类似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九)各方愿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同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泛欧交通网络西巴尔干延长线以及相关周边合作倡议相对接,这将有益于欧洲一体化进程。包括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欧盟东部伙伴关系等在内的合作倡议之间在经济合作、互联互通上的协调沟通,将为有关国家深化合作提供机遇。

(十)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将于2019年举行中欧陆海快线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第五次工作组会议及专家研讨会。

中国与16国中的欧盟成员国将在中欧海关事务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和中欧海关合作战略框架内开展海关合作。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中东欧国家参与安智贸航线试点计划。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愿加强通关便利化合作。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的海关合作将在各自能力范围内进行。

(十一)2019年在波兰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合作论坛。

(十二)2019年在波黑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

(十三)各方继续支持在民航领域开展合作,包括拓展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航线。2019年在捷克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航空论坛。

(十四)各方欢迎中国和中东欧16国开展各类基础设施投资合作。

四、 培育科技创新、金融、绿色、环保、农业、能源、林业和卫生领域合作新动能

(一)各方支持在公平基础上,加强在研究和创新领域的互利合作,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伙伴计划”,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各方愿在自愿基础上开展联合研究,加强科技人员交流,开展科普合作。各方将探讨在塞尔维亚成立中国-中东欧创新能力建设工作组的可能性。

(二)各方愿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企业间联络机制。支持克罗地亚牵头组建16+1中小企业联合会,支持中方设立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区。

(三)各方赞赏16+1环保合作机制筹建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欢迎各国环保机构和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参与其中,支持该机制在推动环保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各方鼓励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金融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加强现有投融资合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开辟投融资新渠道,推出新的融资工具,增强银企联动,探讨开展人民币融资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中方欢迎中东欧国家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五)各方欢迎中国与更多中东欧国家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六)各方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各方支持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的工作。

(七)各方支持罗马尼亚牵头建立16+1智慧城市协调中心。

(八)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2019年在立陶宛举办16+1高级别金融科技论坛。

(九)各方支持中国-中东欧银联体等金融合作平台取得更大发展,欢迎举办中国-中东欧银联体第一次理事会会议。

(十)各方赞赏立陶宛承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议和第十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各方认为活动的成功举办和相关决策对推动16+1农业务实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在中国举办第四届16+1农业部长会议和第十四届16+1农业经贸合作论坛。

(十一)各方支持举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企业投资对接活动,搭建投资合作的有效对接平台,积极开展农业机械与技术合作。中方将担任2019年莫斯塔尔经贸博览会主宾国,博览会期间将举办16+1相关活动。各方欢迎中方采取促进农产品等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便利化政策,以促进双方贸易平衡发展。

(十二)各方愿探讨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行动计划,将共同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推进16+1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产品电商物流与展示中心建设,探讨开展蔬菜水果园艺生产合作。鼓励相关机构开发相关工具,支持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共同关心的发展项目。

欢迎中国农科院与中东欧国家有关科研机构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开展农业联合科研。

支持加强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防控信息与专家交流,开展兽医和植物检疫员培训等活动。

鼓励通过研讨会和论坛等形式加强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各方根据各自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农产品和食品市场准入,包括加快审批程序,使中东欧国家农产品更快进入中国市场。各方可就共同关心的烈性动物疫病开展合作研究。

各方愿探讨在波黑设立16+1兽医科学合作中心的可能性,并及时通报相关进展信息。

(十三)2019年举行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各方支持匈牙利、捷克、黑山等国现有的中医药中心,愿探讨在其他国家合作建立中医药中心。欢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地方中医药大学与中东欧国家医科大学间开展直接合作。探讨在中东欧国家建立中草药种植基地。

(十四)各方支持深化双边水利政策对话、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加强在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中国-欧盟水政策对话机制等框架下的多边水利交流与合作,推动开展相关合作项目。

(十五)各方赞赏塞尔维亚承办第二次中国-中东欧林业合作高级别会议,支持定期举行高级别会议,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林业科研教育、林业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欢迎中东欧国家代表来华参加林业相关展会和活动,促进相互了解。

(十六)各方欢迎设在罗马尼亚的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为推进能源合作发挥的作用,赞赏中心为开展国别调研、技术交流等能源联合研究项目所作努力。

(十七)各方同意在保加利亚成立“16+1全球伙伴中心”,为“16+1合作”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及智力支持。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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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 中东欧国家 索非亚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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