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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竟要17部门审批!乡村振兴亟盼放管服

2018年07月12日 09:47 | 作者:林超 侯文坤 |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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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贫困户盖些房子,得先走10多道审批手续;想好好修缮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鉴定费和设计费;想在村里办个桃花节,得先看镇里允许不允许……

当前许多农村地区发展意愿强烈,但普遍面临审批限制过多、机制不畅、收费不尽合理、政府服务不足等困难。在力倡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让“放管服”改革红利惠及基层末梢,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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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部门的项目,被另一个部门处罚

福建中部一山村有片民房长期受山体滑坡威胁。2016年,村里申请国土部门的滑坡应急处理项目进行山体清理整治,结果林业部门认为该项目破坏山体上的林地,要处罚村“两委”。村支书说:“每次下雨,政府就打电话告诉村民要小心,但雨季过后,就没了动静。现在我们要自救,怎么还被处罚?”

不少乡村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近年来中央惠农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迎来大发展时期。但由于职能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农村之间沟通不畅等原因,一些村子在加快建设步伐的同时,也遇到不少阻碍。

“一些村干部认为用集体的地做一些建设没关系,但如果没有审批手续,农村几乎挖一锄头就违法。”某县国土局局长告诉半月谈记者,现在国家严管农村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现象,但基层对农村建设缺少新的统一指导和规划,导致不少村要么停止建设,要么违规建设。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东部某贫困村2015年起开始铆足劲儿发展,却因为修建各种基础设施被罚了9次,其中有些是一个部门的项目被另一个部门处罚,如交通部门批准的大桥,被水利部门要求停建;省体育局修建的篮球场,被国土部门没收……

基层干部认为,乡村发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部门之间理应加强协调沟通,共同为乡村振兴服务,但现在实际情况是,许多部门“各扫门前雪”,一旦出事就让基层担责。南方某省的一名基层干部感慨:“靠基层去协调部门很困难。目前我们也就和林业部门配合还不错,和土地、建筑、物价部门协调都不行。”

一些涉农政策缺少实施细则,也导致基层“积极作为,反受处罚”。湖北省一名农村干部说:“有的政策出台几年了也没有更多细则,在基层无法操作。如果想要做事,同时兼顾农村实际,就只能自己做一点延伸和突破,但上级认为我们不够规范,多次找我约谈。我都打算辞职不干了。”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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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审批 乡村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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