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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在广东被控大庆抢劫 申诉7年后获88万元赔偿

2018年07月20日 07:35 | 作者:王巍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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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广东被控大庆抢劫 男子申诉7年后获赔偿

同案狱友称“认错了人”,原审法院仅以口头指认作为定罪依据;10年后张军获88万余元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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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获得国家赔偿的张军与父亲张福在广东的住处。受访者供图

“你和我犯的是一件事儿啊,我怎么没见过你?”分监室的时候,同监室的狱友见到张军(化名)的判决书后,吓了一跳。

2008年10月,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认定28岁的张军参与了大庆的两起针对单身女性的抢劫,判处其抢劫罪和抢夺罪,有期徒刑20年。

事后的证据证明,这是一起乌龙案件,源于同案犯“认错了人”。

张军常年在广州打工,从未去过大庆,原审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仅以同案犯的指认作为定罪依据。同案犯称指认时的光线太暗,电脑成像也不清晰,就凭大概印象指认了张军,导致他入狱。

张军的父亲张福(化名)和几名工友,因为出具张军的“不在场”证明,被原审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8年入罪后,张军坚持申诉,终于在服刑7年10个月之后,走出了监狱。

2017年5月,大庆中院将案件发回大庆龙凤法院再审。法院判决张军无罪,同时也宣告其父亲和工友无罪。2018年7月16日,张军获得了8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经历了一场近10年的“无妄之灾”,获得国家赔偿的张军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尽快步入正轨。

身在广东被控大庆抢劫 获刑20年

生于1980年的张军来自四川,16岁起开始在广东一带打工。2002年,20岁出头的张军因参与抢劫,被深圳龙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5年刑满释放后在广东亲戚开的制衣厂工作。

2008年,他因为涉嫌参与2006年黑龙江大庆市的一起抢劫案被广东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移送到大庆公安分局,并被批准逮捕。

判决书显示,张军于2006年6月28日14时许,伙同夏中任、李海林、高兴国(均已判刑)预谋抢劫从银行取钱出来的单身女子,强行将其女式皮包抢走,包内56900元被四人挥霍。3天后的6月25日9时许,几人再次预谋抢劫,受害人挣脱之后,夏中任一直在逃,李海林和高兴国被捕归案。

李、高两人向警方供述称,参与抢劫的还有夏中任的一名狱友,根据李海林和高兴国的口供,抢劫时夏中任带来了一个人,南方口音,身材165到170之间,夏中任亲口告诉他俩,这个人是自己以前的狱友。

警方根据筛查,发现2002年前后,张军曾经与夏中任一起在深圳服过刑。张军告诉记者,2002年,他曾因为参与抢劫,在广东深圳被判刑,在监狱服刑时认识了同监狱的东北人夏中任。“我刑满出狱后,就再也没和他联络过,”张军说,“我也听说夏中任他并没悔改,和监狱里另一个狱友一起,出去后又犯了案。”

警方将张军列入了2006年大庆抢劫案的通缉名单。

一直生活在广东的张军对此并不知情,直到2008年夏天:“我当时在广东白云那边办事,我女朋友要来找我,我就在白云找了家宾馆,一进去就被扣住了,然后我才知道我被通缉了,”张军说,随后他被送至大庆接受审理。

2008年,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对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张军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但其实我根本没去过大庆,也没有参与过抢劫。”昨天下午,张军向记者表示。

在受审前,经过两次指认,李海林与高兴国均表示张军是与他们一同参与抢劫的人。由于当时夏中任在逃,法院以此认定张军参与了抢劫。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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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东 大庆抢劫 88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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