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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伞”远比“疯狂货车”更可怕

2018年07月25日 15:17 | 作者:冷洋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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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受贿、介绍贿赂案,在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宣判,其获刑三年。王伟是日前哈尔滨“疯狂大货车”专案行动中被查处的“保护伞”之一。(7月23日《新京报》)

哈尔滨“疯狂大货车”专案行动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70名涉嫌犯罪社会人员和122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利剑斩污”、大快人心的同时,也显示出责任部门对“保护伞”式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的坚决态度。

腐败是“保车生意”得以成行的直接病因,查处惩治类似“疯狂大货车”“保护伞”式的腐败已成为治理职务犯罪的必由之路。为什么市民们怨声载道的“大老虎”,当地交管部门不予理睬过问,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及时制止,反而“化敌为友”,一味袒护和纵容,使违规货车更加肆意妄为,无视法律法规,成为过街老鼠。

甚至“保护伞打开”的形式多样,有的滥用职权“开绿灯”、有的泄露秘密“卖人情”、有的组团违规“轻处罚”、有的干预执法“打招呼”、有的插手工程“谋私利”、有的源头放水“搞变通”。

“保护伞”远比“疯狂货车”本身更可怕,因为权力是靠山,是最大的支撑。“保护伞”背后还有利益纠葛的腐败猫腻,所以,执法人员自然也就不愿得罪“财神爷”。利益博弈下的配合默契,形成“互惠互利”的心照不宣,权钱勾结,“权力吃货运大户”的腐败总以牺牲市民生命安全与城市环境利益为代价。杜绝“疯狂大货车”的存在,早已被转嫁成受害民众无奈的抗争。

坚决铲除“保护伞”下塌方式腐败,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除了加强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信息公开等有效举措外,还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持续发力:首先,要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论日常工作多么琐碎,都要秉持纪律意识、坚守廉洁的作风。其次,要不断提升自治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在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要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辟更多的监督渠道。有时更为浓郁的人情氛围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依法引导、运用得当的话,能够反过来有效遏制类似的塌方式腐败。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保护伞 疯狂货车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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