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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主监督实效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2018年08月28日 14:15 | 作者:沈金强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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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形式之一,是中国人民对世界政党监督制度的一个伟大创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多党合作实践中,积累了民主监督的宝贵经验,民主监督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形式在不断丰富,民主监督的制度在不断完善。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急速的转型期,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矛盾迭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虽有成效,但离其理论上应发挥的作用和民众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仍是我们亟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历史启示

民主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要求。历史实践充分表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得好,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就越顺利;反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被扼杀和践踏,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遭受重大挫折。民主党派是我国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是真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参政党,是我国政治资源中的宝贵财富。这一立足点不仅没有随着国情、世情、党情的变化而发生转移,相反,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民主监督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科学执政的重要基础。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不同于西方,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的监督目标不是夺取政权,而是为了帮助中共更好地执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共产党所面临的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以他人为镜,往往能照见自己的不足。民主党派坚持在中共领导的前提下,“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对党长期执政、科学执政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显得更重要。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实际上是民主党派最能体现和实现自身政党价值的重要的、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民主党派只有充分发挥对执政党的监督功能,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其独特的政治功能与价值,才能保持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活力。

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若干问题及原因

民主监督存在认识偏差。民主监督本质上是政党监督。在我国,这种政党监督表现为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但是,对于政党监督,我们有些同志还没有清晰认识。有的同志把我们的政党监督与西方的政党监督混为一谈,还有些同志认为,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相当完善,有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等等,其中民主监督最弱、最软,是可有可无的。

民主监督机制缺失。民主监督的柔性特质使监督制度缺乏刚性的约束,存在着不确定性和可伸缩性,更多强调的是被监督者的自觉性和监督者的积极主动性。审视民主监督现状,虽然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权利有宪法依据、政党制度依据和中共中央文件的政策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仍然缺乏刚性的法律规范,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知情、沟通和反馈程序机制。

民主监督的能力不强、水平不高。从民主党派自身考察,这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在诸多方面的能力“缺位”相关。一是缺乏主动性。二是缺乏专业性。三是缺乏组织性。

增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效性的路径探索

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各民主党派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研究和创新适合时代要求的民主监督方式方法,开创更加有效的民主监督新途径。

正确认识民主监督的内涵与实质。

我国的政党监督不同于西方,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监督不是“唱对台戏”,其最终目的是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执政理想。民主监督也不是政治花瓶,必须正确认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对执政党而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任何执政党长期执政都可能带来“权力任性”,非常需要听到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批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现阶段,各级中共党组织要在党员干部培训中,加入民主监督专项,加深对党内相关法规和多党合作历史的学习,要彻底扭转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尚部分存在的民主党派可有可无、“政治花瓶”等错误思想。

对民主党派而言,民主监督是其基本的政治权利。“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民主党派应有的担当。民主党派是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力量,它的地位不仅有宪法的保护,也有制度的规定。民主党派并不因其对其他政治组织的良好作用而存在,而是因其所联系的群众而存在,它首先要代表和维护好其所联系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要坚持原则,尽心尽职。

拓展民主监督的空间和渠道。

要拓宽信息沟通渠道。要使监督真正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缺乏一定的信息资源是不行的,不知情或者知情渠道不畅、掌握信息有限,会直接导致监督不力或流于形式。执政党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听证制度等一系列的“透明政治”措施,以保障民主党派的“知情权”。要大胆任用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实职。将民主党派纳入到干部管理队伍中去。要构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权利的法律保障机制。要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权利进行具体的法律规范。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的知情、沟通和反馈机制,保障和保护监督者的监督权利;要建立进一步完善评议奖惩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工作的约束力。

提升民主党派的自身能力和监督水平。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民主党派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其自身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提升主动监督意识。“慷慨陈词岂能皆如人意,鞠躬尽瘁但求无愧于心”这是我们老一辈民主人士履职尽责的体现,是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当前,民主党派必须勇于承担起自己的政治责任,继承传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能因为民主监督属于“柔性的非权力监督”而缺乏热情,也不能因为考虑监督是否“尽如人意”,而放弃“慷慨陈词”,一定要“鞠躬尽瘁”、“无愧于心”。

组织一支高水平的民主监督队伍。在组织上,要强化民主党派的政党意识和组织体系,将分散在各行各业的力量整合起来,提升组织层次;要根据监督需要,组建监督团队,注重发挥团队的作用。

要善于监督、注重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培育上,要对成员中有履职热情的同志进行重点培养,加强监督思维、方式方法的培训。监督过程中,要加强调研、充分了解实情,做好资料的搜集分析工作;要把握尺度,讲究监督的原则;要坚持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不能站在对立面、借题发挥;要找准监督的时机、恰逢其时;要不做“假、大、空”的表面文章,而要做到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的统一;要善于将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机融合,扩大监督的实效。

(作者系民建重庆市委会主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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