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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大病求助应公开房产车辆信息

2018年10月20日 08:49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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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联合发布自律公约 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网上大病求助应公开房产车辆信息

昨天上午,我国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联合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明确,个人在网络平台申请大病救助时,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求助人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要真实、全面、客观地进行说明,包括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医疗保险等信息。

逾百万大病家庭通过众筹平台发布求助信息

目前国内已有大约二三十家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逾百万大病家庭通过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了求助信息,获得了超过2亿爱心人士的响应。

但随着平台求助用户规模扩大,加之平台审核甄别人力有限、求助人家庭财产状况缺乏有效的核实手段等制约因素,个人大病网络求助偶有鱼目混杂现象,透支了公众爱心和信任。为了进一步促进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帮助确有需要的大病患者,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历经3个月的反复研讨和条款修订,形成了倡议书和自律公约。

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本次发布的倡议书共有9条,自律公约共有34条。倡议书倡导各平台应在页面显著位置做好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公众个人大病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平台宜阐明政府有关救助政策及救济渠道,有序引导求助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

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平台应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审核机制。求助发起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后,项目方可上线和生成筹款链接。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求助人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要真实、全面、客观地进行说明,主要是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医疗保险等信息。

搭建求助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交网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形成合力,推动建立统一的“个人大病求助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个人大病求助信息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确保求助人和赠与人之间的信息对称,以透明建诚信,以公示促真实。

抵制造谣炒作 建立失信黑名单

平台应坚决抵制通过造谣、炒作、制造“悲情戏”、践踏求助人尊严等违背法律制度、公序良俗的手段,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传播个人大病求助信息的行为。一旦发现以上情况,立即终止项目、冻结筹款,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组织,积极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平台应对涉及编造或夸大求助信息、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病历造假、医疗款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恶意筹款人,以黑名单形式进行公示。对进入“失信筹款人”黑名单的,各平台不再为其提供服务,并视情上报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征信机构。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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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上大病求助 公开房产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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