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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为民企开展“法治体检” 律师要发挥三大优势

2018年11月14日 17:41 | 作者:徐艳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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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 徐艳红)近日,司法部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公益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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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组织律师团队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是律师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也是律师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王俊峰认为,要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需要发挥好律师的三个优势。

第一个优势是政治优势。我国律师制度的重要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公益性。实践中,广大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参与公益事业,通过各种形式为有需要的个人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服务,为律师履职社会责任提供了新的途径。

第二个优势是专业优势。律师是国家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法律法规,一头连着社会生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什么新动向、执法司法中有什么新情况、各类矛盾纠纷有什么新趋势,律师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有利于发挥律师专业特长,更好地体现律师职业价值。

第三个优势是实践优势。律师长期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与民营企业的业务交流比较多,对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存在问题比较了解,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能够真正做到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取得好的工作效果。

王俊峰表示,下一步,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将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直接联系广大律师的优势,选优配强参与“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律师团队,重点选派那些政治过硬、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作风扎实的律师。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律师、律师协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带头参加律师服务团队,带头从事公益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王俊峰 民企 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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