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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追责干部逐年上升

2018年12月04日 08:24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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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不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持之以恒抓常抓细抓长,有力促进了全党作风转变。

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过去一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党的十九大后,中央纪委建立并严格落实紧盯重要节点假期“四风”问题值班、督办和报告制度,由中央纪委“一竿子”插到底、直接督办,以此撬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盯紧盯住节日期间“四风”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从月饼粽子、烟花爆竹、贺卡挂历等“小事小节”破题,持续紧盯“节日腐败”不放松,每逢节点都通过下发专门通知、开设监督举报专区、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引导、集中通报曝光等方式,提要求、打招呼、抓监督、严查处、强震慑。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立足日常监督,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

与此同时,监督手段也在不断转型升级。中央纪委先后开通了“一网一端一微(纪检监察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四风”监督举报平台,与传统的来信、来访举报一道形成“五维”立体化监督举报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大大拓宽监督渠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形成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力度一刻不减,持续巩固“不敢”氛围

11月29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是中央纪委第一次在党内专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

自2013年12月17日,中央纪委第一次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开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起,截至2018年11月底,中央纪委共通报曝光40批2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其中,公开曝光了2批次1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四风”露头、人人喊打的氛围,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断发力加压、动辄则咎的一个鲜明例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审查对象的“四风”问题优先查处和通报,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收手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从严查处。同时,对于纠正“四风”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据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月至10月全国因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为6010余人、6770余人、9240余人、8850余人,问责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今年2月,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再出发,将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紧盯“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政治巡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对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四风”问题,坚持发现即查、露头就打,对屡搞“四风”且主观故意特别恶劣、违纪性质特别严重、在群众中造成极为不良影响、败坏党的形象和声誉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可以直至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等重处分。对党的十九大后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4808起,处理党员干部3495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428人。

持续立规明矩,扎紧从严约束的制度笼子

今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在吸收纠正“四风”实践经验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奢靡享乐之风的隐形变异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表现,不断扎紧制度篱笆,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抓作风建设,如何既治标又治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

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必须贯穿始终。六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措施,用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为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边界,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

党中央注重顶层设计,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法规,把抓作风从严的要求落实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中。

中央各部门注重重大制度的细化配套,面向全国出台完善了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普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细则及配套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制度规定为依据,严肃执纪问责,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对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进行“体检”,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制度措施加以修订完善、细化优化,使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随着规矩越来越明晰,一条条制度红线绑住了“任性的权力”。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中国共产党的好作风又回来了”“铁八条是新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央八项规定试出了人心向背,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六年,是纪念,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

(本报记者 王卓)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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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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