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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个税:2022年前年终奖可单独缴纳个税

2018年12月28日 16:41 | 作者:赵莹莹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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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事项明确

2022年前年终奖可单独缴纳个税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居民个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年终奖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并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2022年前的年终奖可不计入综合所得

《通知》第一条就确定了年终奖的调整政策:以2021年12月31日为界,逐步计入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并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也就是说,居民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从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可以继续享受个税优惠。2022年1月1日后,这笔收入就必须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并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了。

中央企业负责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即绩效薪金的40%)和任期奖励,也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并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编辑:王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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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年终奖 适用 纳税 单独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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