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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向东部对口帮扶城市提供系列招商优惠政策

2019年01月03日 14:31 | 作者:刘鹏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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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对口帮扶城市广州市海归专家帮扶黔南活动启动仪式。 贵州省扶贫办供图 摄

图为,对口帮扶城市广州市海归专家帮扶黔南活动启动仪式。 贵州省扶贫办供图 摄

中新网贵阳1月2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2日从贵州省投资促进局获悉,为感恩东部对口帮扶城市支持贵州发展,贵州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开展产业招商的相关政策。贵州省投促局近日会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汇总梳理,形成《贵州省对口帮扶城市产业扶贫招商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涉及降低要素成本、招商引资奖励和服务等多个方面。

自1996年8月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对口帮扶贵州;2013年2月,新增上海、苏州、杭州、广州4个城市对口帮扶贵州,这8个发达城市“一对一”对口帮扶贵州除贵阳市以外的8个市(州)。近年来,东部帮扶城市对贵州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都提供了巨大支持。

以杭州市“一对一”对口帮扶贵州剑河县为例,2014年以来,杭州市累计帮扶剑河县资金达3910万元,用于改善贫困乡村的交通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同时聚焦产业发展,大力推动“黔货出山”,让剑河的中药材走进了东部市场。

降低税收、土地费用、水电费用、贷款等要素成本,是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政策》,贵州省在降低要素成本、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共计9条优惠政策。

在降低税收上,《政策》提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东部帮扶企业,在农村茶产业及相关领域,享受和当地同类型企业同等税收减免政策。

在降成本上,《政策》提出,优先保障对口帮扶城市投资企业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规定的集约型工业用地,可按国家规定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可返还20%-30%的土地出让金;电力价格比照同类优惠条件中的最低标准倾斜执行,入驻相关产业园区的东部对口帮扶地区企业,享受园区制定的水、电、路、讯政策。

在贷款方面,《政策》提出,东部对口帮扶城市开展旅游包机、专列和年接待入境旅游者在1万人次以上的旅游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

在资金支持上,《政策》提出,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等基金,面向对口帮扶城市来黔进行产业投资适当倾斜,在用资成本上给予优惠;对新药研发及上市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到1000万元;对通过招商引资活动转移到贵州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所发生的企业搬迁费、设备安装费、厂房租赁费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总额的70%;在医养产业中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其中,兴办养老机构达到30张以上床位并达到相关条件的,省级按每张床位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贵州省部分市州针对对口帮扶城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共计11条,其中,遵义市3条,六盘水市2条,安顺市2条,铜仁市2条,黔南州2条。

从优惠政策的内容看,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成为部分市州招商的热门对象。如遵义市明确:“正在排队和基本符合IPO条件的上海等东部地区IP0企业,将企业法人主体迁入遵义市,并在主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和10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和800万元。”

此外,在招商引资奖励和服务政策方面,《政策》明确,对招商引资作出实质性贡献并经确认的引资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产业导向的省外招商引资项目,省、市、县(区)投资促进部门提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编辑:王丽鑫

关键词:帮扶 城市 企业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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