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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将问责

2019年01月22日 07:19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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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蓝天保卫战工作进展 生态环境部答记者问——

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将问责

本报讯(记者 董鑫)昨天,生态环境部召开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蓝天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去年10月至12月公布的攻坚地区空气质量情况,有些地方任务完成不理想。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回应称,环境部正在制定问责办法,一旦完不成目标必将问责,包括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

刘炳江介绍,2018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不过,在2018年至2019年大气治理秋冬季攻坚行动以来,“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8%,一些地方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刘炳江明确表示,完不成任务的城市,生态环境部必将问责。他说,今年重点区域各个城市的攻坚行动目标的制定中,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气象因素,“‘区域传输’、‘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等都不能成为完不成任务的理由,不要心存侥幸。”刘炳江说。

去年,北京大气治理取得重要进展,PM2.5浓度下降至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大大超出56微克/立方米的“十三五”目标。有记者提问,今年北京的大气治理目标如何制定?对此,刘炳江表示,2016年,北京市制定56微克/立方米目标有一个背景,即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北京每年PM2.5浓度只下降大约3微克,所以制定的规划目标是每年下降5微克,一共下降30%。在2017年,“大气十条”收关,北京以58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目标,是以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优化调整的一个典型案例。现在,北京已经彻底解决燃煤型污染,对机动车的治理措施也进入精细化阶段,在这种状况下北京自身的减排量已经不足以支撑空气质量PM2.5的大幅下降,但可以在大气传输通道方面进行治理。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目标 空气质量 问责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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