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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保护与利用,如同手与足”

2019年01月29日 14:18 | 作者:刘彤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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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聚焦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
“保护与利用,如同手与足”


一座城市可以有很多张“名片”,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张,必定是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古迹。这些古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具有“毁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的不可替代性,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笔宝贵的文化财富,是当前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历史文化古迹既要保护好,也要利用好。要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就是矛与盾的对抗关系;如果处理得好,就是手与足的和谐关系……”在1月15日上午致公党中央召开的“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专题座谈会上,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蒋作君表示。

对此议题,致公党中央关注已久。去年6月,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李卓彬率致公党中央文化委有关专家考察了北京太庙等历史文化遗产。7月,调研组赴浙江、福建继续进行专题调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发现了目前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点”没有找到,有的为了安全而忽视了合理利用,有的在利用过程中淡化了保护意识;部分政策法规落实还不到位;过度商业化导致文物保护力度弱小;现有的文保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等。

基于此,参与前期调研的致公党中央文化委委员王广振从三个层面提出建议:“要在政府机构设置上,探索建立专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统一协调部门,以对各种方式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式进行监管与指导;在政策法规制定上,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同时纳入文物保护事业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避免二者的割裂;政府应牵头整合高校科研力量,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问题开展跨学科研究,培养兼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开发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致公党党员何华龙以福州的“三坊七巷”为例提出如何对历史文化街区合理开发与保护。“通过对历史街区中的各类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现状和管理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分别制定差异化的保护措施。”他还提出,在政府自上而下推动保护开发的同时,注重积极引导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历史街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之中。

作为一名电影工作者,文化委委员刘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开展我国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开发,并且在不破坏历史文化古迹艺术性基础上发展其经济价值,平衡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无人机、激光扫描仪、近景摄影测量等非接触多传感数字化技术,可以快速获取古迹保护区域的真实三维数据,通过后期开发与处理,并结合VR技术,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场景。这样,通过对文化遗址区域划分保护等级,低保护区域内可以自由参观活动,体验古迹文化,增强人类虚拟场景体验,满足对古迹的观赏要求。”

本次座谈会由致公党中央文化委主办,因此受到了很多文化委委员们的高度关注,大家纷纷从本职工作出发畅谈观点:陈忠洲委员结合自身所在的书画艺术领域表示,要全面深化开展书画文物保护与传承科研;程韦然委员表示,利用影视作品及短视频等“文化赋能”的轰动效应、顺势而为地展示地方历史文化会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但如何长期保持这一热度,而不是网红经济效应般的昙花一现,还需要深入思考;胡永芳委员建议利用大数据分析建立一个关于古城保护的舆情管理分析平台,就古城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了解既有的社会舆论认知,洞悉舆论引导的方向。

可以肯定的是,当前,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工作迎来新机遇,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关注重视。与会者认为,文化古迹是一个城市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文化古迹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及现实意义,因此,“保护和利用”这对关系要统筹处理好,既取其精华、深挖内涵,还要结合实际创造价值,让城市建设与文化古迹互相促进、共存共荣。(记者 刘彤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保护 利用 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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