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看点 看点

重庆上调工伤待遇 每月最高涨幅300元

2019年02月01日 11:15 | 作者:黄乔 | 来源:重庆日报
分享到: 

1月3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工伤待遇,最高涨幅为月増300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范围包括我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且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一是2018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9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19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该负责人介绍,伤残津贴为:一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80元、260元、240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另外,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记者 黄乔)


编辑:王丽鑫

关键词:工伤 重庆 上调 待遇 最高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