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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荣委员:面对疫苗不良反应不能因噎废食

2019年02月20日 17:22 | 作者:刘喜梅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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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米荣,是一名儿科医生。

去年11月30日,米荣参加了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这次座谈会上的建议和思考,也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将继续关注的话题内容。

疫苗对儿童人群的保护性毋庸置疑

之所以将再次建言疫苗的使用和管理,与米荣的职业有关。

从事儿科临床工作20余年,米荣一直致力于小婴儿、新生儿感染性疾病的研究。特别是近年来,对婴儿、新生儿百日咳感染状况做了深入研究,相关研究也获得了北京市科委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资助。

“我们对婴幼儿感染百日咳状况的项目研究,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就是伴随着百日咳疫苗的使用,我国的百日咳发病率、死亡率都得到了极大降低。近年来随着研究的开展,发现国内百日咳病例增多,但与国际上出现的‘百日咳再现,百日咳爆发’趋势是一致的。总体上讲,我国百日咳报告病例数少于国外,且我们研究发现未接受百日咳疫苗及未完全免疫的婴儿,是百日咳感染的高危人群,这些人群的发病率高,重症多,死亡率高。”米荣强调。

不只是百日咳,中国极大地降低了“脊髓灰质炎和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乙肝病毒母婴传播也得到了良好控制,实际上也主要是得益于疫苗的使用。

但不可否认,在疫苗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疫苗的产品质量问题,比如生产过程或者冷链运输过程出现问题,可能导致疫苗效价不足或无效,进而导致疫苗保护性不足;另一方面,则是媒体近年来对疫苗受种者发生异常反应的报道。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两种状况不能画等号,也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疫苗的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补种合格疫苗以获得对于传染病的预防免疫能力;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则需要及时上报并开展调查,确认后履行相应的补偿责任。”在米荣看来,媒体对于疫苗异常反应个体的关注,可以推进或者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体的鉴定和赔偿机制建立,“但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却不能完全避免。”

这是因为,接种疫苗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外来刺激。因个人体质不同,合格疫苗在人体接种后,也一般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或全身反应,某些情况下会出现晕厥等,但是这些异常反应发生的概率较低。因此,世界卫生组织鼓励并支持全球各国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疾病。

科学认识疫苗才能有效保障健康

“在查阅媒体对疫苗使用相关问题的报道时我们发现,舆论所反映出的公众对疫苗的认识与事实还存在一定的偏差。比如,关于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世界卫生组织曾明确指出,这些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接种这些效价降低或者无效的疫苗之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但部分媒体因为对疫苗认识不足,在报道相应问题时往往夹杂了主观情绪,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度。”米荣坦言,这种状况,也是她持续关注并建言疫苗使用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及英国,也曾出现过因为对疫苗认识的局限性而导致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度下降的事件,甚至还出现了“反疫苗运动”。但在“反疫苗运动”之后,又都出现了某种传染病的暴发及流行,影响了人群健康。

“因此,我们需要明白,问题疫苗不等于疫苗本身的副作用,疫苗不良反应不能用不打疫苗来解决。国家在推进疫苗使用和立法的过程中,也应当积极科普,引导舆论和民众科学、正确地认识疫苗,这样才能保障疫苗的战略性及公益性不受影响。”米荣强调。

关于疫苗的使用,米荣还表示,目前我国对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还缺乏统一的诊断标准。受此影响,在一些情况下,疫苗接种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也难以明确。这既是目前美国疫苗不良事件报告中的局限性,也是困扰我国疫苗不良事件监测的关键问题。

“因此建议我国学术研究者、政府机构、疫苗供应商应通力合作,尽早将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相关定义、分类、判定标准、因果评价标准等,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下来,使得预防接种不良事件评价技术规范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共卫生和预防接种的安全性。”米荣最后表示。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米荣 委员 疫苗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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