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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昌委员:医务室建到互助幸福院里来

2019年03月06日 14:48 | 作者:郭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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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备受关注。“通过长期的深入调研,我认为在农村互助养老基础上,整合民政、卫生、社保等资源,建立农村新型‘医养结合’的模式,当属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的有效途径。这一‘医养结合’的模式,非常符合国情实际,有利于在广大农村推行。”刘卫昌告诉记者说。

刘卫昌委员所说的“医养结合”的模式,就是把农村单身独居的老人集中在互助幸福院一起生活,互助服务、自我保障,实现“老有所养”;同时,把每个村的卫生室建在幸福院,由医生全天候为老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现“老有所医”。

在刘卫昌委员看来,他所说的“医养结合”模式条件成熟,可操作性强,利于推广。

农村老人是突发各种老年疾病的高危人群,更需要日常保健与护理,但在每个农村幸福院配备专职医护人员,从各地的财力来看显然不可能。

“同时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分离,民政部门‘养老不医护’,卫生部门则‘治病不养老’,二者不衔接,给农村幸福院的老年人带来极大不便。”刘卫昌委员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卫生室已经覆盖全国城乡,村村建有卫生室,每个卫生室都配有专职的乡村医生和必要的医疗器械设施。

“因此只需整合卫生、民政、社保等各方面现有资源,细化和延伸农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强化幸福院老人日常基本医疗服务,在每家幸福院改建或新建一处‘康复小屋’,投入微量的补贴性资金,就完全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农村幸福院‘医养结合’全覆盖,造福农村老人。”刘卫昌委员说。

刘卫昌委员以河北邯郸肥乡区的实践举例,从2016年1月份开始,当地整合医疗卫生、社保、民政养老等资源,首先在全区30个村探索推行了“医养结合”的新模式。该模式适当给予乡村医生支付一定费用,为老人们购买较为全面的初期诊疗服务。

“在整合后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医养结合”新模式下,村医每天抽出时间为入住幸福院的老人开展日记式诊疗保健康复服务,把一些疾病隐患排查在初始阶段。同时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康复、医疗、健康信息管理等服务。”刘卫昌委员介绍说:“此举有效预防了老年疾病,实现了花小钱,早治病,服务资源互补,让农村老人享受到更高质量的互助养老服务。”

针对这一模式的实际推广,刘卫昌委员建议应该注意几个事项:

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民政、卫生、社保等职能部门横向联系,明晰“医养结合”的服务性质、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其次是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评定和评估制度,设定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整合卫生、民政、社保等各职能部门的相应资金,形成统一的支付体系,对机构给予整体资金扶持。

此外刘卫昌委员提出还需要强化技能,积极开展农村医养结合型服务人才培训,切实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与此同时对农村“医养结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资金、场地、器材等扶持政策等。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农村 刘卫昌 幸福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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