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柱委员:五项措施加强自媒体监管

2019年03月06日 22:10| 作者:陈启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陈启杰)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普及率为57.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已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准入门槛很低,任何人通过注册都可以建立自媒体,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同时,却存在“黄俗黑恶”等乱象。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景柱建议,推动自媒体等网络监管立法,通过立法确定自媒体话语权的边界,在法治化的框架下构建媒体监管体系;自媒体平台可以根据用户使用记录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采用一定标准对自媒体用户进行分级,根据不同用户的级别,提高准入门槛,确定权限;通过各类法律法规明确和强调平台的监管职能,厘清平台与账号的法律责任关系,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在自媒体传播谣言、低俗内容后或构成侵权后,除了对账号本身的封停、禁言之外,还要追究运营主体的法律责任。;加强自媒体中正面舆论引导,遏止别有用心者蛊惑人心的欺骗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自媒体专项整治活动,“扫黑打恶”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自媒体,坚决遏制自媒体乱象。广大主流媒体应利用好自媒体媒介,引导舆论、疏导民情、化解矛盾,帮助群众分清是非曲直等五方面加以规范,将自媒体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景柱同时强调,要充分尊重网络传播规律,调节自媒体生态,推动网民实现自律和自治。政府、学校和社区等要通过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公众在网络公共空间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批判意识,培养公众在公共空间中规范行为的自觉意识。

编辑:吴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