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思美常委:尽快调整法定婚龄

2019年03月07日 09:32| 作者:林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林仪)当前,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子不能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在世界各国中,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规定是最高的,其原因是过去人口生育率高的情况下,政府提畅晚婚晚育,以减轻人口增长的压力。”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温思美说。他指出,我国已进入了低生育率时代,加上青年人婚育观念已发生了变化,特别是青少年身体生理发育提早,恋爱观念变化,未婚同居怀孕现象常发,导致堕胎或未婚生育,造成家庭观念淡漠,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倡导文明的社会风俗和秩序。“纵观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一般跟公民权利相配,我国法律的公民权规定为18周岁,因此,将法定结婚年龄规定修改为18周岁较为合适,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对婚姻法进行修订。”温思美建议。

编辑:王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