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美卿委员:降低高端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

2019年03月10日 00:00|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张春莉“随着国际竞争日益加剧,当今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依赖于高端人才的竞争。世界各国对高端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纷纷出台政策,花大力气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认为,目前我国实行的针对高端专业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小,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针对高端专业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层面应加快出台针对高端专业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端专业人才实施减免个人所得税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引进和留住各类高端专业人才。”翟美卿建议。

翟美卿委员建议:首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对高端专业人才实施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政策。降低高端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累进税率至30%,相应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从超过8万/月提升至10-12万/月,同时相应提高各层收入水平累进税率的起征点。      其次,通过退税或财政返还形式补贴高端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支出。在没有国家税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只能从地方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以引进和吸纳人才。应顺应各地对高端人才需求的愿望,将人才战略提升至国家层面,以退税的形式与地方政府一起承担吸纳高端专业人才的资金,将超过一定税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退还给高端专业人才纳税人。

最后,对高端专业人才购房或住房实施个人所得税奖励。对高端专业人才购买房屋的支出,在十年内平均抵减个人所得税,并允许高房价地区政府根据房屋价值适当延长抵减年限;对政府、单位奖励高端专业人才的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