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

2019年03月10日 18:58|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田刚委员代表民盟中央作大会发言。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田刚委员代表民盟中央作大会发言。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始终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教师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特别是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该意见实施一年来,重师德、兴师范、提待遇、推改革、优治理、补短板,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有的地方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比较突出;师范教育体系有所削弱,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的需要;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教师城乡结构、学科结构分布不尽合理,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亟需理顺。汪洋主席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2019年重点协商议题,体现了人民政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很有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更好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议:

一、 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的特殊重要性,加大编制管理改革力度,探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单列管理,设置机动编制,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盘活事业编制总量,加大编制统筹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调整力度,更多向教师队伍倾斜。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健全教师准入制度,逐步提升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和能力标准,更加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师资水平。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二、 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统筹考虑,确保其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现行教龄津贴实施办法和标准是1985年制定的,按从教年限每月3—10元不等,远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建议调整教龄津贴发放办法和标准,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教师国家荣誉表彰体系,提升表彰层级,赋予教师职业更多荣誉感,可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设立国家教育奖,表彰若干“人民教育家”。扩大国家级教师人才项目体量,通过保持支持经费总额不变、个人支持适当减少的方式,增加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审名额。持续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教师题材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宣传展现新时代教师新风貌。

三、 建设国家级师范教育基地。师范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关键推动力,应将支持师范教育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由于师范院校以文理和教育等基础性学科为主,长期以来获得的资源和支持不足,严重影响了高校举办师范教育的积极性,成为制约教师培养质量的瓶颈。应尽快聚力建设一批国家级师范教育基地,加大一流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力度,增强高校举办师范教育的动力,进一步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四、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议中央财政增加经费,扩大特岗计划的实施规模,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在2018年招聘9万人的基础上,争取2019年招聘10万人。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重点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加大综合奖补力度,提高中央综合奖补的最高标准,扩大中央综合奖补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生活补助政策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杠杆作用。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