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云翱委员: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

2019年03月10日 20:19| 作者:付裕 常歌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付裕  常歌)“2016年,哈尔滨开国上将刘亚楼旧居遭遇拆迁;2016年,河南省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项目破坏汉墓群;2017年,南京市和记洋行厂房及机房旧址未按修缮方案违法施工;2018年,济南铁厂北路西延工程破坏大辛庄遗址……如今,文物违法案件涵盖文物的范围越来越广,发生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全国政协委员贺云翱对记者说:“文物是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时有凸显,一些地方文物违法案件不时产生,忽视历史文化遗存、破坏历史文化风貌、损毁文物建筑、盗掘地下文物等等,不胜枚举。”

“相对于文物违法案件增多,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则相对薄弱,文物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健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日常巡查与执法监管责任难以落实。”贺云翱表示:“在新的背景和新形势要求下,建议进一步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健全文物行政执法体系。在原有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体系的基础上,将文物安全执法体系延伸到基层,逐步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同时,“要充实文物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各地应从名额配置上给予保障。针对新的文物违法行为特点,研发并配备更为有效的文物行政执法装备,在国家重点文物所在地逐步采用先进的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或无人机文物巡视方法等,不断提高文物行政执法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贺云翱建议:“尽快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文物保护责任机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内容。”

“此外,建议尽快研究推进全国性的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议制定全国统一性的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的适用规则,以免各地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不一。”贺云翱表示:“同时,建议将文物行政执法情况纳入中央巡视对象。加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文物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

“对于文物保护而言,你们传媒界也很重要啊!”贺云翱说道:“运用现代传媒渠道,加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监督破坏文物行为的发生;鼓励社会上热心于文物保护事业的人士建立自愿者队伍,让政府与社会共同推进文物保护法律的实施也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方法。”

编辑:王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