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黎昌晋建言:加强涉诉企业司法保障

2019年03月10日 21:17| 作者: 张原 李宁馨 魏天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张原  李宁馨  魏天权)“司法审判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是公正司法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但在现实中,仍然有部分企业涉诉过程漫长,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如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黎昌晋呼吁,要加强对涉诉企业的司法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黎昌晋委员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在涉诉过程中,仅审判卷宗从一审法院转入二审法院可能需要数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滥用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等手段阻碍法院执行。个别法院为追求结案率,遇月末、季末、年末考核时,执行庭便要求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考核结束后再申请恢复执行。“这些情况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合法经营,也不利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对于“如何加强对涉诉企业的司法保障”问题,黎昌晋委员提出,法院应积极落实相关规定,扩大速裁、快审适用范围和简易程序案件的受理范围,严格把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适用情形,强化对立案审查、案卷移交等环节的时间要求,对案件进行分类审理,缩短非庭审时间。以案结事了为标准,在案件执行程序中应当避免法院轻率采用“终结本次执行”的规定,使执行案件始终处于执行常态中,杜绝个别法院为了追求结案率要求申请人撤销申请。

“同时,也要加强信息化管理。”黎昌晋委员认为,在修订法律时,要考虑利用信息化技术,变单一登报方式为在报纸上或互联网上刊发公告,以充分保证司法效率。在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查控范围,力争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作用,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编辑:王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