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恒宇委员:给培训眼镜验光师配个标准框

2019年03月11日 11:40| 作者:周丽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周丽燕)近年来,随着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重和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渐趋低龄化、重度化。儿童青少年近视眼多,已成为一个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而“验光配镜”是近视防控的重要手段,然而验光从业人员的资质发放不规范,导致验光师素质良莠不齐,验光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建议,建立全国性统一的验光师执业标准并进行统一的考试,颁发统一标准证书。

董恒宇介绍,医学“验光配镜”作为近视防控的重要手段,是一个专业的、复杂的医疗过程,眼镜是矫正屈光疾病的一种医疗工具,绝非简单的通用商品,验光配镜必须非常标准、精确。医学验光的内容包括验光的度数、眼位、调节力、双眼单视功能,辐辏集合功能,双眼调节平衡,主视眼的辨别等等,最后综合上述各种情况出具科学的精确的验光处方,才能达到戴镜矫正屈光不正的医疗目的。

董恒宇认为,如果验光从业人员的资质发放不规范,验光师不能给予合格的、标准的医学验光结果,使近视患者的屈光得不到正确的矫正,进而导致近视度数的增加,更有甚者会出现高度近视眼并发症。因此,规范化标准化的验光配镜工作,是大大减少高度近视眼并发症导致的致盲致残率,减少国家及社会、家庭负担的重要手段。

董恒宇建议,建立全国性统一的验光师执业标准并进行统一的考试,颁发统一标准证书。规范各种视力康复机构和眼镜店等从业人员工作流程和资质要求。明确验光师的专业执业身份,提高验光师执业地位,吸纳优秀验光人才,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筑造近视眼防控的一线防火墙。明确视力康复机构、眼镜店专业主管部门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确保验光配镜的专业性和医学性。允许医院开展配镜(包括角膜塑形镜的验配)等业务,将配镜治疗屈光不正作为医学治疗纳入医院运行收费目录中,在一定范围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编辑:吴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