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区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建言:推动周边省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9年03月11日 19:39| 作者:肖亮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肖亮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继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之后,国家推出的又一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蓝天立牵头发起的一件提案《关于支持周边省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得到来自广西、湖南、海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七省区的全国政协委员响应支持,共计19人联名提交本次大会。

委员们认为,七省区都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成员,是大湾区的延伸腹地、面向亚太的开放窗口、连接台湾海峡的重要通道和走向东盟的重要门户。加快对接融入大湾区建设,有利于周边省区接受先进生产力辐射、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有利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广西具有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最优越的地理位置。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发挥区位通道、政策叠加、生态资源等优势,逐渐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洼地。今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及10个配套文件。下一步,广西将加快系列文件批复实施工作,联合广东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融合、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等。

委员们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周边省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牵头制定加快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腹地、深化中南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合作交流、促进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北部湾城市群联动发展的实施规划,出台推动周边省区在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合作、金融贸易融合、科技教育医疗合作、旅游发展、人才交流等方面对接融入大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现有的省际合作机制平台,加快在国家层面成立促进周边省区与大湾区协同发展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泛珠区域等周边省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

“对接融入大湾区,交通互联互通是重点、是基础。”委员们提出,完善周边省区融入大湾区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周边省区直通深圳、香港和珠海、澳门的高铁主干线和高速公路主干道,切实解决周边省区通往大湾区的高铁、高速公路过于集中广州形成的交通瓶颈问题,构建高速、高效、畅通的交通网络;整合港口资源,全面提升水道通航能力和港口功能,推动北部湾港与大湾区港口群联动发展,在物流、仓储、货代、船代、货源、箱源等方面形成紧密合作链条和利益共同体;加密周边省区通往大湾区的航线航班,形成快速便捷的海陆空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珠江—西江经济带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互衔接,与“渝新欧”“蓉欧”“兰州号”等实现无缝对接。

“推进大湾区与周边省区产业合作,对接融入大湾区,产业合作是平台、是关键。”委员们建议,积极鼓励大湾区与周边省区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建立周边省区与大湾区工业合作园区,把飞地经济作为周边省区对接融入大湾区的新型经济合作发展模式。以产业对接融入为重点,推动产业合作转型升级,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赣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合作园区享受大湾区优惠政策,探索将“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等政策进行延伸。企业创新引资模式,支持周边省区企业赴大湾区上市、发债和再融资,与大湾区内有雄厚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的民间智库和民间投资基金合作,将粤港澳的金融优势与周边省区的市场资源结合起来,把资金、技术、项目吸引到周边省区。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