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红委员:建议将0-3岁子女教育费用列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2019年03月11日 20:06| 作者:张原 李宁馨 魏天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张原 李宁馨 实习记者 魏天权)“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把0—3周岁婴幼儿排除在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之外,于情于理均不合适,3周岁前的子女培养成本很高,这无疑会加重家庭负担。”全国政协委员、宜垦(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中红结合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和收集到的百姓反馈提出建议,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将0-3岁子女教育费用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0-3岁儿童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阶段和组成部分。”在陈中红委员看来,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教育年龄的前移和消费升级,家庭对于儿童早期教育有了超乎以往的关注和投入,这一项教育支出在家庭总体支出中占有相当比例,且不可避免。

“把0-3岁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将是对‘全面二孩’政策的鼓励和支持。”陈中红委员认为,我国的学制以3岁作为教育的起始点,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如果将0-3岁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百姓赋税压力,另一方面充分体现国家对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婴幼儿托管的重视和认可,将有力推进办好人民满意的、平民化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推动和保障“全面二孩”的顺利实施。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