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是养老服务的核心——民进中央建言推进我国养老事业良性健康发展

2019年03月12日 16:43|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吕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这一目标,提振了百姓对于安度晚年生活的信心。

我国人口老龄化绝对规模大、发展速度快、应对任务重。农村老年人、城市低收入老年人和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人养老问题突出,此外,我国还有超过100万计划生育失独伤残家庭。

面对严峻的养老形势,民进中央指出了做好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在今年两会递交的党派提案中,民进中央提出,面对庞大的老年人口及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政策资源有限。如果超出社会发展阶段过分提高保障标准,或者只管投入不看实际效果,势必造成后续保障的无以为继,以及资源的浪费、群众获得感的丧失。因此,需要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将基本养老服务领域这一养老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保障好,兜好底。

民进中央认为,应强调保基本属性,制定符合社会发展阶段的普遍保障标准。侧重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和康复服务。

在此基础上,还应健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事业,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民进中央还着重提到了补齐发展短板,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应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作用,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鼓励发展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模式。同时,还应培育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注重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在民进中央看来,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是推进我国养老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建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引导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具有保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特点的基金会、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

编辑:吴静怡